少年为上网偷车 销赃自行车只卖10元

2013年01月21日10:15  中安在线 微博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为了上网,偷来的自行车他们卖10至15元,电瓶车也只卖150元到200元。日前,两小偷在销赃时,恰被失主撞见,从而被民警抓获。

  入冬以来,二里井社区、文峰一村、安居工程、南二环周边小区等地盗窃案件频发,而且发案时段集中在下午3时至23时,作案目标多以电瓶车、自行车为主,在作案手法上也极为相似:被盗车辆基本上全是未上锁,或是锁上后钥匙忘了拔下来。

  辖区派出所清河路派出所民警分析判定,多起案件应系同一团伙所为。

  据此,警方展开全面调查,走访案发周围群众、调取案发地附近监控,排查辖区周边废品收购点,最终锁定:居住在阜城二里井小区的张某某(化名)一伙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10日上午,清河路派出所接到市民江先生电话报警,称发现小偷正在低价变卖他的电瓶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进行交易的三人抓获。

  原来,江先生的电瓶车此前被盗,10日那天,他途经汽车西站时,看到一大群人在围观一辆电瓶车。江先生凑到人群中一看,发现两名男子正在低价向另一名男子兜售这辆车。江先生仔细一看,这辆电瓶车正是自己前几天被盗的那辆车,遂打电话报了警。

  民警将嫌疑人带到派出所询问,证实了他们此前的判断:这几人正是近期盗窃自行车、电瓶车的团伙:张某某、赵某某和孙某某。

  经审讯,张某某和赵某某交代了自2012年6月以来,他们在二里井社区、文峰一村等处多次作案52起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近4万元。

  据交代,偷来的自行车,一辆卖10到15元,电瓶车一辆也只卖到150至200元不等,只是为了换点钱上网。孙某某也对自己多次销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张某某、赵某某均是十几岁年纪,早早辍学,家人疏于管教。张某某今年16岁,初一时就辍学,近几年内曾多次因盗窃被警方抓获,但都因不满16周岁,不构成刑事处罚条件而被训诫后放回。赵某某12岁,临泉县人,现父母均被判刑服役,他一直跟姑姑在阜城生活。据其姑姑介绍,她多次管教过侄子,但侄子偷盗成性,连自己的黄金戒指都被侄子偷盗廉价变卖过。

  1月15日,涉嫌盗窃的张某某,和涉嫌收购赃物的孙某某二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赵某某因不满16周岁,达不到刑事处罚条件,被警方训诫后交由家人严加管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记者 储继明 通讯员 李娜)

(原标题:小孩为上网偷来的自行车只卖1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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