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将他人撞倒后,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动起了抢劫的念头。1月21日,广东省蕉岭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丘志铭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14日晚,在朋友家喝了点酒的丘志铭骑着摩托车回家。途中,因加速超车,不慎撞到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摩托车,致使车主赖某连车带人摔倒在地。当看见赖某半躺在地上用手机打电话时,丘志铭担心赖某找人来打他,便抢走了她的手机。随后,丘志铭想扶赖某起来,恐惧的赖某拒绝他的帮助并大声叫喊。为了不让赖某叫喊,丘志铭恼怒之下打了赖某几拳。同时,想到自己没有钱加油,又抢走赖某放在摩托车尾箱内钱包里的20元钱,赖某则趁机爬起来跑回家,后向警方报案。
同年11月20日,警察将丘志铭抓获归案。经鉴定,赖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抢手机价值126元。
(原标题:酒驾不慎撞到人 阻止呼救施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