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因车爆胎被甩出身亡 车轮胎9年未换

2013年01月28日04:23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王先生驾车带着10岁的女儿在高速路上行驶中,右后轮胎突然爆胎,导致车辆失控撞上护栏,女儿被甩出车外身亡。事发后,王先生夫妇将汽车轮胎制造商、轮胎销售商及汽车生产商告上法庭,索赔93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在顺义法院的调解下,制造商和销售商同意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2011年2月11日,王先生驾驶北京现代小型轿车载女儿行驶在高速路上时,右后轮胎突然爆胎,车辆失控撞上左侧中央护栏,王先生的女儿被甩出车外,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部门调查,此事故的原因“右后轮爆胎”,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王先生及女儿均无事故责任。后王先生夫妇起诉到法院索赔93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32万元。

  庭审中,轮胎制造公司及销售公司表示,涉案轮胎为合格产品,原告也未能举证证明轮胎存在质量问题。两公司代理人说,根据一般的使用规则,轮胎应在车辆保养时及时检测,且使用5年就应更换,原告没有提交车辆及时保养检验的记录,且轮胎已经使用了9年还未更换,故原告存在过错。据两公司代理人说,大部分轮胎在使用中爆胎,均不是本身的质量问题,而是车主没有掌握合理的方法使用轮胎。一般情况下,如果轮胎遭到上下距离为5厘米以上的起伏,即会导致爆胎,时速越高,可能性越大。代理人分析,根据涉案轮胎现状,爆胎因轮胎被外物所扎的可能性较大。汽车生产商则认为,涉案车辆是经过严格检验出场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不存在缺陷,故不同意赔偿。据悉,此案是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后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有关鉴定机构对爆胎原因进行鉴定,但鉴定机构未能对爆胎原因得出明确的鉴定结论。在法官的调解,双方认可本案中无证据证明被告产品存在问题。在此前提下,轮胎制造商和轮胎销售商共同补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

 

分享到:

猜你喜欢

换一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安倍:要为日中首脑会谈做准备
  • 体育小德澳网3连冠创纪录 C罗3球皇马4-0
  • 娱乐网曝央视春晚歌舞节目单 那英将唱新歌
  • 财经万科王石:房地产泡沫破灭论危言耸听
  • 科技百度推广系统禁用360浏览器
  • 博客高房价逼得女白领不敢与穷老公生孩子
  • 读书国民性与民主制度的纠结:骄傲的印度
  • 教育375分以下不能读大学?教授建议惹争议
  • 育儿新西兰牛奶发现有毒物质或打击乳品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