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春电视台城市速递报道,最近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门前有几名农民工时常在这里徘徊,他们是为了53名工友的工钱而来的,这笔钱已经被拖欠了一年多了。
包括王同喜和杨光伟在内的53名工人都受雇于工头王守民,2011年4月王守民从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方面承包下了长春绿地海域中央墅A—7号楼的施工任务。
王守民说,4月23日开工,他们负责5个单元,当时由于外来原因,导致其他3个单元无法进行施工。
2011年7月26日,经开发商绿地地产集团长春海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允许,完成了前两个单元的施工任务后,王守民负责了A—7号楼被迫停工,从那以后53名工人就一直向王守民讨要工钱,而王守民却迟迟没有支付,理由是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方面没有给他工程款。
王守民说,经他计算,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应向他支付200多万元的工程款,直到现在他只拿到了50多万元,他手下的53名工人共计81万多的工钱直到现在仍然没有着落。他多次去找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但始终没有得到答复。
绿地地产集团长春海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乔经理表示,目前长春绿地地产集团已经和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结清了欠款,工人的工钱只能向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讨要。
无奈之下,前不久工长王同喜和手下的工人将此事反映给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支队。2013年1月17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上面写明,要求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在3日内支付工人工资81万7千4百50元。决定书下达半个月了,工人们仍未从承建商方面拿到工钱。
2月4日记者陪同工人们来到了长春建工新吉润有限公司,在2楼办公区,记者发现董事长的办公区和总经理办公室都大门紧锁,门卫和办公室的人员都表示公司负责人一早就外出了。
王守民表示,算上这次,这个月他和工人们已经来这次5次了,每次都得不到答复。
对此,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宗丽娜律师表示,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其中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及构成数额较大,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认定了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7年的有期徒刑。她建议,工人们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标题:欠农民工81万工资钱 53人讨要1年多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