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下午,安秀云来到包头市昆区友谊29街坊菜市场。她抓起一把蒜薹,让小贩称重。小贩很是惊异——这个头裹破围巾,身穿脏棉袄,拖着伤腿的老妇平素都是来拣烂菜的,今天她发财了,买这么贵的菜?原来,不久前,安秀云的银行户头刚刚存入75384元,这笔钱是昆区公安分局赔偿给她儿子魏亮的,有了这些钱,她和儿子未来一段时间内可以生活得稍好一点。
看热闹遭警察酒后殴打
1995年,魏亮21岁,从职高毕业后在家待业。10月27日下午2点多,魏亮称要去买书,带着父亲从工地上捡来的一副手铐跑出了家门。
两个多小时后,魏亮回到家时满头满脸是血,嘴唇肿得很高。魏亮说,他途经一家商店门外时,见几个人在打扑克,他便过去看热闹,警察来抓赌,要把他带回去,他争辩了几句,警察便动手打了他。听完儿子哭诉,安秀云的丈夫魏万玉拉着魏亮去找昆区公安分局要说法。
昆区公安分局最终查明,事发当日,昆区公安分局自行车管理所两名民警及一名协勤人员酒后超越职权,擅自处理赌博案件,发现魏亮携带一副手铐后对魏亮强制传讯。魏亮不服从,白某某等3人对他进行殴打。
被打后,魏亮出现失眠、惊惧等情况,最终被确诊为精神病。安秀云夫妇认为,儿子是被警察打成精神病的;昆区公安分局则认为魏亮之前就有精神病。
获赔23万后再次起诉
1996年,殴打魏亮的两名警察白某某和佟某某,被昆区法院各判处1年半有期徒刑。1997年11月24日,受昆区政法委及昆区检察院委托,北京市精神病医学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确定魏亮患上精神分裂症与被打有部分因果关系。
1999年4月21日,昆区公安分局作出赔偿决定——在扣除已给魏亮支付的医疗费后,支付赔偿金23574.16元。由于对上述赔偿不满,魏万玉又和昆区公安分局打起了行政赔偿官司。2003年6月3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昆区公安分局赔偿魏亮医疗费、残疾补偿金共计23万余元。
23万元是笔不小的数目,但对于魏家来说,23万元却远远不够支撑魏亮的治疗费和生活所需。2003年中院判决魏亮案件时,曾经在判决中写明,判决后魏亮再发生后续治疗费,建议与昆区公安分局协商解决或另行起诉。魏万玉去世后,母子二人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安秀云决定再向昆区公安分局讨要儿子2003年至2012年8月的后续治疗费。
2012年7月25日,安秀云来到昆区法院,接待她的刘建民法官已在昆区法院工作多年,对魏亮的案子很清楚。经过审理,2012年9月7日,昆区法院作出判决,昆区公安分局赔付给魏亮医疗费等共计75384.87元。
拿到赔偿金后,安秀云心中仍有担忧。“这笔钱可以维持我儿子一段时间的治疗了,可钱花完后呢?我有工资,儿子现在不够吃低保的条件,我死后谁管他?我想了解一下,看看他能不能享受到相关保障或救助。” ☉记者 李学工(来源:包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