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被刑拘 事发前工作人员因社会抚养费问题与家属发生推搡
早报记者 张刘涛 发自浙江温州
日前,温州瑞安市马屿镇东山头村一名男婴死于车祸。2月4日中午,瑞安马屿镇清祥社区11人在东山头村违法计划生育人员陈连弟家中催缴超生社会抚养费时,一辆公务面包车在启动过程中,车轮从陈连弟、李玉红夫妇年仅13个月大的儿子头部碾过,最终造成该名男婴不治而亡。
昨日,瑞安相关负责人对早报记者表示,警方调查后,已初步查明事因及责任人,马屿镇清祥社区党委书记白某、驾驶员程某已于5日夜被警方刑拘。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多名目击者告诉早报记者,事发前,催缴罚款的社区干部曾和陈连弟夫妇发生过肢体冲突,而被碾压的男婴,则是在社区干部将陈连弟妻子推进面包车欲迅速离开,强行阻拦怀抱男婴的陈连弟上车时掉落至车轮前的,虽经村民呼喊,但面包车未来得及停下,碾过男婴。
100304元的“超生罚单”
据村民介绍,陈连弟一家较贫困,陈妻李玉红是典型农妇,除遭车碾的男婴外,2人还有2个女儿,大的11岁,小的4岁。家中主要靠陈连弟驾驶残疾三轮车载客为生,平均每月收入约1000元。陈家住在1栋3户合建的3层水泥楼里,陈家居中。
陈连弟与李玉红2000年经人介绍完婚。受农村习俗影响,2011年,陈连弟在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下生下第三胎的儿子,陈为其取小名“博博”,意为希望儿子日后能考上博士。
2012年2月9日,因超生违反计生规定,陈连弟夫妇收到了瑞安市计生局发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要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共计人民币100304元。
由于陈连弟无力支付社会抚养费,计生部门多次催讨无果后,2012年8月,瑞安市计生局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11月7日,由于仍无法支付相应费用,陈连弟被法院处司法拘留15天。
男婴意外落地遭碾
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陈连弟穿着一件淡灰色的夹克衫,右手腋下部位有一个极长的破口,伴随着冬日的寒风,夹克里的棉状填充物迎风飘荡。陈连弟说,身上的衣服是2月4日儿子被碾当天穿的,破裂的口子是被当天到场的工作人员拉坏的。
他回忆,4日12时30分许,他在二楼休息,妻子在一楼厨房准备午饭。此时多名陌生人走进家中。
来人自称清祥社区工作人员,来催讨社会抚养费。由于陈家无力缴纳,在简单交流后,社区工作人员说,如果当天不缴纳,就要将人带回关几天。随后,陈连弟便答应对方跟随其回计生办。
但在即将出门时,陈连弟向对方提出要先让其将平日驾驶的残疾三轮车停放妥当,以免被偷,此要求遭拒,双方由此发生冲突。在陈连弟的反抗下,工作人员强行将陈从家中架到停泊于距陈家近60米的面包车上,期间双方发生推搡,陈的衣服被扯破。
见丈夫被强行架走,李玉红急忙跟随,身后还跟着两个女儿,当时大女儿还抱着13月大的小儿子。李玉红向工作人员表示,丈夫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如真要拘留,不如将她带走。在工作人员的默许下,陈连弟从面包车内走出,李玉红被带上面包车。之后便发生了双方始料未及的陈家小儿子被车碾的事。
“我老婆上车后,因为我根本不懂怎么给小孩换尿布和照顾小孩,就和他们说让她把最小的儿子带上,但他们不肯,而我儿子也哭着要妈妈。于是我就从女儿手中接过儿子准备上车递给我老婆,但当我准备上车时,里面的工作人员把我推了出来,这时候小孩就掉地上了,还没等我弯下去捡孩子,车里面有个人就催着说‘快点开车,快点开车’,然后小孩就被车轮碾到了。”陈连弟夫妇断断续续地描述当时的情形。
◎ 官方回应
“威胁拘留应是误解”
在采访中,多位自称目击现场经过的当地村民向早报记者表示,事发时,当地进村的工作人员曾多次提出过,如陈家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便要将其进行拘留。
马屿镇宣传委员周旭东昨日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的“不缴抚养费就要拘留”的说法应为村民的误解。周旭东介绍,事发后镇里领导曾专门了解相关情况,事发当天,社区工作人员前往东山头村是为了与陈家谈论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情况,而所谓的“拘留”其实只是工作人员准备将对方带走,前往计生办进行谈话。
“只有司法机关才能行使拘留权,社区工作人员怎么可能有这个权力,所以这应该是村民的误解。”周旭东说。
对此,浙江蓝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建胜表示,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作出征收决定的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但不可对其多次司法拘留。
(原标题:温州一超生男婴被公务车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