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冒用女儿身份证购买机票被罚500元

2013年02月09日02:00  京华时报 微博

  本报讯(记者王晟通讯员郑晓媛) 为了能够及时买上票,李女士冒用女儿身份证购买机票,在过安检时却被民警发现。记者昨天从机场警方获悉,李女士被处以行政罚款,警方提示居民在购买机票办理登机时切莫冒用身份证。  

  春节将至,在辽宁打工的李女士与老公两人坐火车辗转来到北京,准备转乘飞机返回昆明老家过年。在辽宁购买机票时,李女士才得知自己的一代身份证已经停用,而二代身份证只能返回昆明老家后办理。回家心切,李女士想到女儿的二代身份证恰好在自己手中,于是用女儿的身份证购买了一张北京回昆明的机票,准备使用女儿的身份证乘机。 

  前天上午,李女士与老公来到首都机场,办理登机牌、托运行李,一切都非常顺利。但是在通过安检时,李女士被安检员工拦了下来,虽然长相稍有相似,但是李女士的年龄明显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民警立即将该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随后确认李女士系冒用女儿身份证过安检。由于李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东航站区派出所依法对其处500元处罚。随后民警协助其办理了临时乘机证明,并帮助其改签了航班,将她送上返乡的旅程。 

  机场警方特别提示,居民切莫冒用身份证买票及办理登机,以免给自己的行程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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