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建2月20日电(通讯员陈志民 黄丽萍 丁薇) 17岁的懵懂少年与13岁的女孩谈恋爱,并偷吃禁果,导致对方怀孕生子,结果触犯了刑律。经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月15日,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1年初,时年17岁的张某认识了13岁的少女钟某,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同年9月至11月间,热恋中的张某和钟某情不自禁,两人多次发生了性关系。2012年7月,钟某产下一子。经鉴定,张某系该新生儿生物学父亲。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明知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张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有自首情节,结合本案其他情节,依法和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原标题:17岁少年与13岁女孩谈恋爱并生子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