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王书栋)在大河网连续报道下,2月21日9时,鹿邑县公安局向大河网通报称,赵村乡派出所所长张显峰(张峰)执法粗暴,其行为严重影响警察形象,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现决定免去其所长职务。
2月19日、20日,大河网连续报道了《鹿邑一派出所长被指揪女孩头发强行拖行十几米》、《网民热议鹿邑“扯发所长”群众有错不是粗暴理由》两篇文章。该事件披露后,国内各大网站、报纸、电视等传媒进行跟进报道,广大网民还对鹿邑县赵村乡派出所长的粗暴执法进行了评论和留言。网友认为,群众即便有错也不是执法人员粗暴执法的理由。
2月21日9时许,鹿县公安局向本网正式通报对这名所长的处理结果,决定免去其所长职务。以下为通报内容。
关于鹿邑派出所长揪女孩头发一事的情况通报
2月19日,《鹿邑一派出所长被指揪女孩头发强行拖行十几米》一文在各大网站转载。此事引起周口市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迅速查明事实真相并依法依纪处理。鹿邑县公安局党委按照各级领导的批示要求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案件查证组、调查处理组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
经询问有关当事人、走访群众、调取现场视频资料等方式,对事发经过进行调查。
经调查,2013年2月17日下午2时许,鹿邑县公安局赵村派出所所长张显峰(张峰)在查处一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商店时,在当事人刘园园(女,21岁)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下存在执法不规范、行为粗暴问题,用手揪住当事人刘园园头发强制带离一事属实,属执法方式粗暴,其行为严重影响人民警察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鹿邑县公安局党委根据初步调查情况,作出决定免去张峰所长职务,待问题进一步核实后再给予严肃的党政纪处理。
另据调查证实,案件发生地点为赵村乡东头新建设的楼房门面房内新开设的烟花爆竹商店,该商店系冯献礼与其岳父刘玉山(刘园园父亲)共同设立经营,该店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非法储存226自然箱烟花爆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之规定。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过程中存在当事人刘园园、刘玉山等人暴力抗法行为,涉嫌妨碍公务,对其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鹿邑县公安局将依据事实依法、客观、公正处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
鹿邑县公安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原标题:快讯:鹿邑“扯发所长”被免职 大河网曾连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