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记错停车地报警称车和孩子一起被偷

2013年03月11日10:48  钱江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中午12时48分,平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我的车子被人偷走,车子里还有六岁的儿子!

  经办民警得知警情后,不由想起了刚刚发生的长春惨案。他们愣了一下,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平阳县郑楼镇振兴西路。报警者是36岁的金女士,正抹着眼泪直跺脚。她哽咽着告诉民警,自己是瑞安人,昨天上午,她与父亲带着六岁的儿子外出郊游。

  中午12时10分许,她驾车从平阳鳌江镇驶至郑楼镇,儿子吵着说肚子饿了,她便靠边停车给儿子买了面包当午餐。振兴西路是当地闹市区,金女士见商铺林立,便让父亲与儿子下车逛逛,儿子不愿下车,她便由着他,将他锁在车内吃面包,自己与父亲出去逛街。

  半小时后,金女士回到停车点,发现车子不见了,儿子也不见了,眼泪顿时夺眶而出。她与父亲呼喊着儿子的名字一路寻找,并报了警。

  见案情紧急,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民警与金女士的父亲在周边继续寻找;另一路带着金女士回到派出所调出监控录像查看。

  根据一段监控录像显示:12时13分许,金女士的轿车驶入金女士所说的停车点,但停了十余秒后,轿车再度启动,向前行驶,离开了监控画面。

  民警由此怀疑,金女士是不是改变了停车位置,自己却忘记了。对于监控中的情节,金女士表示,自己也记不清楚了。

  他们再度折回现场,在距离金女士所说的停车点100多米外的空地上,金女士看到了自己的车子,她欣喜若狂,解锁打开车门,见到儿子正坐在后座吃面包玩玩具,便一把抱住了他。儿子不理解母亲的举动,一脸惊恐。

  缓过神来后,金女士与其父亲总算想起来,是自己记错了,他们先是准备停在原先的位置上,后来觉得不合适,又移动了位置。可逛街回来后,记忆点却一直停留在之前的停车位上,见到车子、儿子不见了,他们顿时想起长春惨案,更加慌了神。

  忙活了半天,虚惊一场。民警们也松了一口气,但令他们费解地是:金女士与其父亲两个大人怎么一齐忘记了停车位,也太健忘了。

  在此,本报也插句,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千万不要把孩子单独留在车上,以防万一。

  本报通讯员 谢尚款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编辑:SN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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