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乡讯(记者赵国宇通讯员王官震)因和女友分手,情绪失控的白领霍某竟强奸其他女性,犯案后,霍某还将手机号留给受害人。3月13日,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霍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霍某是新乡市人,25岁,在某大型商场担任中层管理人员。2012年6月,霍某因和女朋友分手,情绪一度失控,只能借酒度日。一天晚上,霍某在与朋友饮酒后看到街上成双成对的恋人气上心头。夜深时分,霍某在街头遇见与丈夫闹矛盾的樊某。看到樊某孤身一人,霍某便将樊某挟持到附近体育场东侧的门球场内,采用语言威胁等方法迫使樊某不敢反抗,并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事后,霍某还给樊某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等霍某离开后,樊某报案。民警听后,让樊某打电话约霍某见面。谁知倍感无聊的霍某真的前去应约,民警当场将其抓获。霍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霍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霍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其亲属代为补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决定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遂作出以上判决。
(原标题:强奸后留下手机号民警“钓鱼”将其捕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