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付迪西) 2002年,江北区一女子曾是一家公司的特派销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货款40万元用于买房。2004年案发后,她采用非法手段更换了一张身份证逃到郑州。2011年,在父亲的劝导下,已有身孕的她回到重庆自首。昨日,记者从沙坪坝区检察院了解到,此案已移送法院起诉。
办案检察官介绍,自首的人叫张莉(化名),33岁。2002年至2004年期间,她曾是一家公司派驻到国美电器的销售负责人,在职期间她采取收取货款不上缴的方式侵占公司货款40余万元,所得款项中的20多万元用于买房。2004年案发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张莉用侵占款项购买的商品房折成钱退还公司。与此同时,张莉则采取非法手段更换了一张新身份证,潜逃至郑州。
据张莉交代,她在郑州开了一家快餐店,结婚后感觉潜逃的日子很难熬。2011年,在父亲的劝导下,已有身孕的张莉回到重庆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