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车上偷拍女性臀部 自称拍的是裙子

2013年04月02日03:26  潇湘晨报

  本报讯(记者 覃剑 长沙报道) 天气渐暖,爱美的女人不少早早地穿上了短裙丝袜,表现自己娇美的身姿。

  但90后女孩小静(化名)却遭遇了让她烦恼的一幕。4月1日早上8点多,小静乘坐旅1路公交车时,发现背后一中年男子正在偷拍自己的臀部。小静尾随该男子下车,要求男子删除偷拍的照片,男子不肯,两人随后发生口角。

  闻讯赶到的民警在男子手机内还发现了十多张不同女性的臀部照片。男子称自己“拍的是裙子”,否认性骚扰。

  最终,警方只能按照纠纷案件进行处理,对男子进行思想教育,并删除这些照片。

  搭公交,身后响起相机快门声

  4月1日早上8点多,小静乘坐旅1路公交车去上班。因车内拥挤,小静站在车前部的走廊里。

  当行至五一大道路段时,小静听到身后响起“咔嚓”的快门声。回头一看,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正拿着手机对准她的屁股。

  因为穿的是比较短的花裙,小静很尴尬,没作声。到了南阳街口站时,拍照男子下了车,小静跟着男子也下了车。

  下车后,小静一把扯住男子的手,问手机上拍的是什么,并要求男子将照片删除。

  男子拒绝了小静的要求,骂小静“神经病”。“两人闹得好凶的。”一位清洁工目睹了两人的争执。两人争执中,小静的一位男性朋友还试图进行调解,但没有成功。

  小静随后报了警,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直属一大队民警来到现场进行调查。上午10点多,两人被民警带到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直属一大队,民警为两人做了笔录,并对双方进行调解。

  硕士男,裙子好看拍下来做纪念

  民警介绍,男子姓金,今年42岁,硕士学历。民警在其手机里发现了十多张关于女性臀部的照片,从照片来看,金某所拍的照片中,部分是从网上下载的,比较性感;还有三张是他自己街拍的臀部照片,“未拍到肉体。”民警介绍。

  金某承认自己用手机拍了小静,但他否认自己有性骚扰的行为,金某说:“就是喜欢那个裙子,她穿着有点性感,想拍下来做个纪念。”

  上午11点左右,金某的妹妹赶到。“怎么还有这样的爱好,我要说说他。”对于金某的行为,她表示不知情。她说,金某结婚多年,有一个小孩,“婚姻生活可能不那么和谐”。

  警方最终按照纠纷案件对此进行处理。民警表示,金某的态度转变比较大,“他多次给女孩道歉”。经过协调,民警对金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其手机内的照片被删除。

  中午12点多,小静勉强接受了金某的道歉,眼睛红通通地离开。

  取证有困难女性需注意

  对于这个案件,当事民警认为金某并不构成性骚扰。“金某承认自己拍照,但从照片来看,并不涉及被拍者的隐私部位。他说是喜欢裙子。喜欢就拍一张,这也说得通。从骚扰的角度来说,取证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

  民警介绍,夏季临近,女性在公交车上遭偷拍或遭“咸猪手”事件可能会越来越多。这些“色狼”通常抓住女性不敢声张的心理进行骚扰,遇到这样的情况,要敢于大喊,以此反抗或警告其不良行为,并及时报警。而且,事发时最好请身边的乘客帮助做证,不能姑息这种恶劣行为。

  他提醒到,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尤其是那些拥挤的车辆,女孩子最好不要穿着太过清凉。

  [观点]

  未涉及肉体隐私不构成违法

  对于小静的遭遇,现场多位目击者看法略有不同。

  “这种人太猥琐了,躲在后面偷拍,想到就发毛。”花店老板刘女士说,她常常在电视上看到这方面的新闻,自己也坐公交车,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现场多位女士表示“以后都有点怕了”。

  “可我看了照片,根本没拍到什么东西。”一骑电动车的男子提出质疑:“没有拍到肉体算是侵犯么,穿着裙子,拍屁股和拍脸有什么区别?”

  从事摄影工作的小李也表示,他们在进行摄影活动的时候,也常常自由取景,并未获取当事人同意,“从本质上来说,与这个事情差不多”。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认为,男子拍摄他人身体部位并未涉及到肉体隐私,同时又不是以公开侮辱等方式进行,应不构成违法,更多的仍属于道德调整范畴,有待于通过社会谴责和当事人自律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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