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手术后发现体内留存金属探夹索赔12万

2013年04月03日03:49  京华时报 微博

  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淑玲 通讯员张然)王女士在做胆囊手术4年后,竟然发现腹腔内还遗留着做手术用的金属探夹。在与通州潞河医院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将医院诉至法庭,索赔12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该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据了解,今年52岁的王女士家住通州区宋庄镇一农村。自2008年起,王女士总感觉到腹痛,有时还恶心、发热,经医院确诊为胆囊息肉、胆囊肿等。2008年11月10日,王女士因腹痛等入住通州潞河医院,并在医院的安排下于同年11月17日做了腹腔胆囊切除术。

  住院10多天后王女士出院,仍感觉身体不舒服,但她没有多想,觉得好好休息就好了。去年7月24日,王女士的腹痛加剧,并再次来到潞河医院。在拍出的CT片子中,王女士竟发现,自己的腹腔内遗留着一个金属探夹。“一定是上次我在医院做手术时留下的金属探夹。”王女士说,除2008年在潞河医院做过一次胆囊切除术外,再没有到医院做过手术,遗留在腹腔内的金属探夹,一定是医生在切除胆囊时固定不好滑落下来才遗留的。

  从王女士向法官提供的CT图片看,探夹约有三四厘米长。王女士认为,院方应该免费将金属探夹取出。她说,经北京市医疗纠纷委员会调解,院方应该给予经济赔偿,但医院不同意。王女士称,自己年纪大了,还要上法庭实属无奈。

  王女士认为,潞河医院医生的医疗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医生手术操作不当,将探夹固定不当,滑落在腹腔,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严重伤害,理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诉讼请求由医院取出腹腔内的金属探夹,同时要求因腹痛没有工作的误工费每天70元,加上这期间的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余元。

  昨天傍晚,记者同潞河医院联系寻求相关回应。一位值班人员称,经向潞河医院领导汇报此事,领导称工作正忙,暂时不能给予答复。

  据了解,通州法院已受理该案。

(原标题:患者术后发现体内留存金属探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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