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记者付婷、实习生顾悦报道:教育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然而,新建县石埠乡龙岗中学一教师仍“顶风作案”,在遭到家长举报后,不知悔改,继续触碰“红线”。4月25日,新建县教育局向本网通报,该教师因参与有偿家教,扣除其奖励性绩效工资30%,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责令其立即将补课费全部退回学生。
“龙岗中学黄老师在学校开培训班,强制班上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3月31日,多名家长向大江网《民声热线》栏目举报。当时记者接到举报后,立即反映给新建县教育局,教育局一陶姓主任回复本网称,因中考临近,自3月20日起,龙岗中学初三年级英语老师黄某利用周末时间在校外为初三毕业班9名学生进行英语辅导,但未发现有强制要求学生补习行为。教育局已责成黄老师立即停止补习行为,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然而,4月20日,一家长再次向本网举报称,教育局领导前脚刚走,黄老师又继续补课,只不过上课地点转移到了学校附近一所民房,且桌凳都是学校资产。“黄老师对于没有补课的学生有所‘保留’”。
针对此事,记者再次向新建县教育局反映。25日,新建县教育局回应称,经核实,黄老师仍然以部分学生家长强烈要求为名,继续对学校在校外进行有偿补习的情况属实。
新建县教育局陶姓主任告诉记者,黄老师有偿家教行为屡教不改,属顶风违纪,已责成黄老师立即将补课费全部退回学生,由学校对黄老师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30%部分。同时,要求学校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举一反三,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习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好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
(原标题:新建县龙岗中学一教师因有偿家教屡教不改被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