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女友分手后在闹市区张贴辱骂海报报复

2013年05月03日15:15  华西都市报

  一对昔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中年男女,因家庭琐事最终分手。为了报复女方,男子在闹市区四处张贴“恶意海报”。4月29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件,该男子因此赔偿女方4000元。

  从同居到“分手”

  2010年9月,均为单身的61岁罗坤与53岁周秀经人介绍相识。前者是学校退休教师,后者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并以夫妻名义摆下宴席向亲朋好友作了宣告。

  刚开始,两人还算幸福。但渐渐的,两人为了生活中的鸡毛蒜皮、柴米油盐的琐事产生了分歧,两人感情跌至冰点。2011年1月,周秀离家出走。

  闹市张贴“大字报”

  罗坤想到和周秀从相识后自己为她付出的金钱和精力,便找周秀理论,可是周秀却一直避而不见。2011年3月,罗坤写了一通周秀的“斑斑劣迹”,去复印店印刷了几十份“恶意海报”张贴在人流量大的五星花园商圈周围,以此报复。周秀找来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为自己主持公道。罗坤保证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

  2012年9月的一天,周秀和罗坤在街上不期而遇,二人发生推搡,导致周秀受伤。经过派出所的介入,罗坤赔偿了8000元。事后从2012年底至2013年春节期间罗坤又开始在街上张贴“恶意海报”,称周秀“狡诈吝啬”、是“骗子”等。周秀一气之下将罗坤告上了法庭。

  当庭致歉赔偿四千

  周秀向顺庆区法院起诉罗坤侵犯其名誉权,要求他向自己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办案法官审查证据后认为罗坤侵犯他人名誉权成立,基于双方同意,就该纠纷进行调解。

  经过法官的教育,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罗坤在庭审现场当即以书面方式向周秀致歉并即时赔偿人民币4000元,同时向其写下保证书称不再有类似行为发生,若违反则自愿进行高额赔偿。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任跃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刘治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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