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新闻网讯 “面对民警的检查,一驾驶员利用证件皮夹做掩护,递上100元钞票,被拒之后,他索性掏出一大叠钞票,来贿赂民警。”近日,市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面对钞票诱惑,丝毫不动,严肃处理了驾驶员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
5月4日上午8时20分,一辆牌号为鄂E1A3XX(鄂E12XX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缓缓向金寨长岭关收费站驶来,执勤民警按照规定对货车驾驶员证件进行检查。“您好,请出示您的驾驶证、行驶证”,民警在引导车辆安全停靠收费广场后说道。驾驶员快速从车内递出一本行驶证,并连说“多包涵,多包涵”。
民警打开后发现,证件皮夹内放的并不是行驶证,而是一张100元的人民币。“您拿错了,收好钱,小心丢失,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民警再次说道。看民警“不上道”,驾驶员又从口袋里掏出数张百元大钞欲直接塞给民警,民警再次严辞拒绝。在民警的再三催促下,驾驶员终于拿出证件。民警对证件细致检查,并通过网上比对,发现驾驶员万某的准驾车型为B2,不具备驾驶半挂牵引车的资格,万某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民警按照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并扣驾驶证12分的处罚,并对后续的降证、清分问题进行告知。面对处罚,驾驶人万某后悔不已,称不该心存侥幸挑衅法律。(杜磊 姚迪)
(原标题:路遇检查驾驶员掏钱欲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