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售客户信息获利3万被判1年

2013年05月10日01:19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前银行员工余某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了公民个人信息,离职后就转手出售,获利3万余元。记者昨天获悉,余某因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根据西城检察院指控,余某于2010年4月至2011年年底期间,将在原单位工作中获取的被害人安某等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共计600余份,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将在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被告人余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家属积极退赔非法所得,可对其从轻处罚。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余某表示服从判决。

(原标题:银行员工售客户信息获刑)

(编辑:SN056)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
  • 新闻台湾渔船遭菲律宾军舰扫射1人身亡
  • 体育曼联宣布莫耶斯任新帅签6年 视频
  • 娱乐计生委:张艺谋若超生将处罚 女儿斥巩俐
  • 财经北京桶装水协会:我们无权下架农夫山泉
  • 科技4G牌照近期无望:实测平均速率37Mbps
  • 博客朱令案为什么成为无法侦破悬案?
  • 读书解密被尘封的历史:军统特务实录
  • 教育盘点美国投资回报率最高的十大私立大学
  • 育儿丈夫被催起床怒砍怀孕妻子致其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