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持仿真枪抢20元被追 躲进民房对主人说谢谢

2013年05月10日07:00  潇湘晨报

  本报记者陈斌实习生罗旆玮长沙报道

  气喘吁吁的劫犯拿着手枪,被紧跟其后的阿Sir追了几个街区,眼看就要被追上,劫犯被逼到居民楼里,他猛敲住户的门,希望能进入房屋躲避或劫持人质……这是香港警匪片拍摄中反映紧张场面时,常用的长镜头。而这样的事情,昨天就出现在长沙的一栋居民楼里。男子持枪抢劫后逃到了一户人家里。没有威胁房屋主人,他反而对主人连连道谢。这名男子只有15岁,逃跑的原因是抢了别人20元钱后被警察追。

  5月9日早晨,在火车站金苹果大市场附近,一名女子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一个持枪的男子抢劫。接到报警后,长沙公安局调集警力展开了追捕。

  男子走投无路之际逃到朝阳一村一栋住宅楼,并进入5楼一民居内。房内的一家三口与歹徒共处了1个小时。之后,警方强行破门,将男子擒获。

  逃跑持枪男子被警方追,躲入民居

  “早晨7点多,我还在睡觉,突然传来脚步声,喧闹声。”事发住宅楼附近一家饺子馆的戴女士说,她被惊醒了,打开店门一看,发现许多民警正朝事发住宅楼跑。后来她问旁边的人,得知是“男子持枪抢钱,遭警方追捕”。

  住在男子躲避楼房对面楼的谢女士,目睹了警方追捕男子的过程。“我先是看到男子逃到对面4楼楼梯栏杆处,然后到5楼敲了一下门。很快,民警过来了。”谢女士说,“男子还拿着枪对着楼下”,民警在楼下和他僵持了一会儿。

  “你是没有钱,缺钱吗?还是想吃东西?”民警在楼下询问,男子没有做声。不久后,9台警车先后赶到了现场。

  “男子突然蹿到了5楼一民房里,主人和小孩都在里面”,谢女士说。

  亲历“他说警察抓我,谢谢你开门”

  房子主人如何度过与男子共处的这段时间?是不是被当做人质了?有没有受伤?记者到现场时正好碰到事发房屋的女主人李女士。记者跟着来到她家了解情况。

  上到5楼,进入一扇防盗铁门后,就是一个公共通道,里面住着两户人家。李女士家的客厅、卧室连在一起,位于公共通道的南边,通道北边是厨房、卫生间。

  “他看起来不像抢劫的,人很斯文,一直说谢谢。”李女士说,她们一家共有4口人,夫妻俩和两个儿子,儿子一个9岁,一个2岁。

  当天早上,大儿子一个人出门乘坐公交车上学,和平常一样,孩子没有关上外面的公共防盗铁门。当时,李女士的丈夫睡在客厅的床上,李女士带着2岁小儿子睡在旁边的卧室里。听到几声敲铁门声,李女士以为是邻居回家,她打开客厅门,瞄了一眼,发现“一个年轻男子在外面拿着枪比划,以为他在玩玩具枪。”

  李女士还没反应过来,“男子溜了进来,将公共防盗铁门关上,并上了防盗栓”,接着他进入李女士家的客厅,还将客厅的门锁上。“警察在抓我,我躲一下,谢谢你开门。”男子告诉李女士,警察抓他,“是因为手上拿着枪”。

  此时,李女士的丈夫也被惊醒了,考虑到男子有枪,一家人赶紧躲到里面的卧室。李女士说,持枪男子并未对他们施暴,反而一直在说“打搅了,谢谢”。

  抓捕3秒钟,民警将防盗门和木门踢开

  楼下的民警在李女士房子南边的窗户底下呼叫李女士一家,让他们将房门钥匙丢到下面。李女士说,怕男子会下杀手,便没有照做。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卧室里,是女主人和抱着2岁男孩的男主人;隔着一扇门,外面客厅里是持枪男子,气氛越来越紧张……就这样保持了约一个小时。

  早上8点30分左右,“民警一下子将外面的公共防盗铁门踢开了,又踢开了客厅的木门。”李女士说,整个过程只有3秒钟。接着,民警们将持枪男子一举抓获。

  “民警以为我老公也是同伙,以为他抱着小孩当人质。”李女士说,她的丈夫也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民警提醒]面对持枪歹徒,不要盲目反抗

  就此事,一名有着10多年的工作经验的派出所副所长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首先是开门要注意防范陌生人,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要通过猫眼观察,或问清楚对方有什么意图。

  其次是万一歹徒闯进来,人的生命是第一的,不要盲目地去反抗,要在保护自身和家人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犯罪嫌疑人的要求。

  第三是尽量让犯罪嫌疑人留下物证,比如手摸了杯子,不要乱动破坏指纹,要保护现场,利于警方破案。

  第四是通过谈话,套取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为警方提供有效的破案信息,在与犯罪嫌疑人打交道过程中要保持镇定,把犯罪嫌疑人特征第一时间反馈给警方。       记者陈斌

  民警男子所持枪支其实为仿真枪

  当天上午11点多,记者来到了五里牌派出所,民警正在对年轻男子进行审讯。

  据警方介绍,事发现场在车站中路由南往北车道上,金苹果大市场附近的公交车站。

  当时一个20多岁的女子在等车,男子拿出手枪,说“搞20元用用”,后女子被抢了20元。早晨7点7分,110接到报警,随后,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立即调遣五里牌派出所、朝阳街派出所民警进行追捕,而长沙市公安局也调集特巡警支队民警配合抓捕。

  经过审讯,男子姓李,15岁,湘阴人,所持枪支为仿真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律师说法]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于只有15岁的李某犯罪,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另外,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量刑会根据犯罪情节、手段、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恶性、社会影响来综合判断。                    记者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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