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闯红灯受罚称100元不用找我闯10次

2013年05月14日15:33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100元不用找,我闯红灯10次。”5月13日上午,南昌市象山北路与叠山路交会处,一男子闯红灯被交警逮住罚款,见交警一时没零钱,竟声称用闯红灯“找零”。

  当日上午,在象山北路与叠山路交会处,短短30分钟有30名行人闯红灯,平均1分钟就有1人交通违法。

  本报讯 涂筱明、记者邓旭敏报道:据了解,昨日,南昌市交管局在城区再次展开“中国式过马路”专项整治。上午9时许,象山北路与叠山路交会处,辖区东湖交警二中队正在开展整治。记者看到,有民警守着的路口,闯红灯的情况明显减少,但还是会有行人不自觉。

  上午10时30分许,男子张某在该路口由西向东闯红灯,被路面民警何春海拦下。按照规定,何春海要对张某处以10元罚款或义务执勤30分钟的处罚。“这么热,哪能熬这么长时间!罚钱罚钱……”张某从口袋掏出一张面额百元的人民币。何春海找零钱给张某,却发现零钱不够。

  “别找了,别找了,100块我闯10次总可以吧!”张某突然情绪激动,把零钱还给何春海,想要再闯红灯。何春海急忙制止并劝告张某说,零钱一定会找给他,不允许再闯红灯。经过劝导,张某最终接受处罚。

  东湖交警二中队负责人说,这个路口从4月份开展“中国式过马路”整治以来,罚金共达1.52万元,其中行人闯红灯的罚金占三分之一。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希望市民能遵守交通法规。因此,除了罚款,交警还是以教育引导为主。针对“中国式过马路”情况,交警部门也建议路口能添设人行过街设施,方便市民过马路。

  新闻·点评

  当初罚款处罚方式出台,就预料到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各种阻力。有些人在交通违法时是毫不犹豫,可在接受处罚时往往强辩耍赖。对于这样的人来说,10元的处罚未免轻了点。其实,应该在罚钱之后还有别的后续处罚,这样就算行人有钱,就爱花钱买红灯闯,也无法逃避别的处罚。比如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相当于人民帀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监禁。只靠轻微罚款,肯定是无法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的,应该把设置罚钱之外的处罚和持之以恒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评论员叶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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