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中队长为给儿子出气 带人进校打学生

2013年05月16日00:07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本报汉中讯(记者李小博黄利健实习生于铁刚) 本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一方觉得受委屈后给家人打了电话,身为民警的父亲带两个朋友赶到学校,冲进公寓楼打伤两名学生。

  进校后直奔学生公寓打人

  据知情人介绍,9日晚,勉县一中高三学生肖某和高二学生刘某、马某发生摩擦,随后发生厮打。随后,感觉受了委屈的肖某给家人打了电话,不一会儿,肖某的父亲带着两个朋友赶到学生公寓楼内,找到刘某和马某后一阵殴打。后被赶来的学校老师和派出所民警阻止,刘某和马某被送到医院治疗。

  知情人透露,肖某的父亲为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一名民警。昨日下午,勉县一中德育处副主任廖晓斌介绍,9日晚10时许正好是下自习时间,由于平时也有家长进入学校接学生的情况,因此肖某父亲和另外两人以接孩子为名进入学校,后进入学生公寓楼直接上楼。接到公寓楼管理人员报告后,老师们随后赶到,两名学生已经被打。事发后警方将打人者带走,并安排受伤学生住院治疗,目前已出院并正常上课。

  两名打人者被行政拘留

  昨日下午,记者从事发当晚处警的勉县公安局武侯派出所了解到,9日晚10时许,由于高三学生肖某和学生发生摩擦,肖某打电话给家人后,身为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的肖某父亲和另外两人黄某、昝某先后进入学校,找到学生刘某、马某脚踢、扇耳光,后被老师和民警劝阻。

  据介绍,黄某和昝某分别为勉县一汽车公司副经理和党支部书记,警方随后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和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元的处罚。由于并无证据证明学生肖某的父亲参与殴打学生,遂要求其向受伤学生及其家长道歉,并赔偿相关医疗费用,其本人交由单位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从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高交大队民警肖某和朋友前往勉县一中将两名同学打伤一事属实,但肖某当时并未动手,且肖某的孩子因为和同学发生矛盾也受伤了。肖某已向受伤学生及家长、校方道歉。作为所属单位,正配合勉县警方进行调查,随后会根据调查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原标题:交警中队长带人进校打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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