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艺术照女子裸露上身后遭性侵不敢呼救

2013年05月27日01:56  北京晨报

  拍个艺术照竟遭性侵 噩梦

  晨报讯(记者 李庭煊)本来只是为了纪录青春,到影楼拍一组艺术照,不想却遭遇一场噩梦,摄影师在拍摄过程中竟起歹意,强迫与王女士发生性关系。近日大兴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摄影师宗某。

  今年4月,30多岁的王女士来到大兴一家婚纱影楼拍艺术照,简单化妆后被带入摄影棚。随后一个被称作“小亮”的摄影师走进来,准备为其拍照,一直陪同王女士的女化妆师则离开影棚,影棚内只剩下王女士和小亮两人。拍摄开始前,小亮把影棚的门反锁,王女士对此并未在意。穿着白衬衫黑短裤的她开始按照小亮的要求摆出各种姿势,谁知拍了半小时后,小亮的要求越来越出格。在拍摄一组王女士在沙发上的照片时,小亮要求王女士裸露上身。王女士开始自然不愿意,但耐不住小亮一再劝说,且小亮表示“不喜欢可以删掉”,王女士便同意了。让王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小亮突然凶相毕露,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他把我按在地上,我说‘不照了,你放我走!’他不理会,反而拿出手机放音乐。”王女士在公安机关说,因为怕小亮打自己,整个过程中都没有高声呼救。

  噩梦过后,王女士走出影棚低头不语,女化妆师给她卸妆时她一直落泪,最终向化妆师借来手机,打电话给男友说明遭遇。男友得知后立刻赶到影楼并报警,随后警方赶来将小亮抓获。小亮在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小亮”姓宗,25岁,多年前从老家来北京当摄影师。他说案发时是与王女士第一次见面,“帮她摆造型时,与她身体接触我心里就有点激动。她说过,‘别欺负我,我不照了’,但不是那种警告的语气,我就没有停下。”

  大兴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宗某与王女士案发当天是初次见面,宗某也承认,案发过程中王女士有“不要这样”等拒绝语言,并有拒绝行为,且事后王女士立刻致电男友,说明她本人不愿发生此类事件。综合证据分析,检察官认为宗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故批准逮捕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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