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帖诽谤交警包养情妇获刑6个月

2013年05月28日12:20  天山网

  天山网讯(记者付宁报道)男子冉某道听途说、捏造事实,在腾讯微博上发帖,诽谤轮台县交警白警官,给白警官的工作、家庭带来严重损害。白警官依法向轮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月24日,记者从新疆轮台县法院了解到,冉某因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2年12月6日至8日,家住和静县的男子冉某给他人发帖:“乌苏公安局长被曝包养姐妹并将两人调进警队。”后又跟帖称:“新疆轮台县交警白警官也有两情妇,大发车祸财8000元,供养情妇……”该帖引起社会关注,同时也引起自治区公安厅、巴州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轮台县公安局、县纪检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白警官进行调查。

  冉某在腾讯微博上的发帖给白警官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影响,妻子也与他发生了矛盾,白警官时常头痛、失眠、神经衰弱,先后在轮台县人民医院、巴州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轮台县公安局督察队在调查中了解到,该帖是家住和静县的冉某发的。冉某在接受询问时称,他只看到过白警官汽车上坐了个女的,就猜测他包养了情妇。经对白警官及其同事调查后,了解到白警官生活非常有规律,做人低调,没有生活作风问题,督察队也没收到过对其本人的举报。

  对大发车祸财一事,根据对冉某提供证人的调查,当事人根本就没有给白警官送过8000元钱的事情。调查人员查了10年前该公安局接出警记录后,没有发现有冉某说的摩托车丢失报警的案件。

  2013年1月29日,为证清白,白警官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冉某犯诽谤罪。白警官起诉称,冉某在腾讯微博发帖后,恶意诽谤致使他精神几乎崩溃,无法正常工作,对其工作、家庭、名誉、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

  2013年1月30日,冉某因涉嫌诽谤罪被取保候审。其间,冉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潜逃外地。4月11日,天津铁路公安处天津站公安段值勤民警在天津站南进站口巡查时,将冉某抓获并予以收押。冉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还给他人发短信要求转发各部门,威胁自诉人撤诉。

  4月28日,轮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冉某当庭向白警官赔礼道歉。5月9日,法院判处冉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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