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 陶小莫/图)她是有夫之妇,他是有妇之夫。但是,他为了她,却愿意赴汤蹈火,携带爆炸物四处勒索,直至身陷囹圄。
结果,“临时妻子”没有为他离婚,原配妻子也离他而去。近日,老刘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六年。他向法官说,自己去敲诈是为了“爱情”,因为他的“临时妻子”说,要等他有足够多的钱,她才愿意离婚,与他做真正的夫妻。
她:有钱才能在一起
老刘今年29岁,初中文化,无业,2003年时曾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武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2010年2月15日,他被提前释放。
出狱后,他认识了一名美丽的女老乡晓英(化名),两人一见钟情。虽然,他们认识时各有了家庭,但两人还是陷入了情网。
老刘对这名女老乡几乎是百依百顺,他不满足于和晓英做“临时夫妻”,还央求她离婚,希望她能与他做长久夫妻。
然而,晓英却对老刘不太满意。她说,想结婚就要有钱,老刘必须赚到很多钱,她才愿意为他离婚,一心一意跟他。
于是,为了凑钱,老刘就想出一条“捷径”——— 利用爆炸物敲诈勒索他人钱财。
他:为爱携炸弹敲诈
去年3月6日,老刘与人合谋,将一个“炸弹”放置在被害人邱先生家门前的花圃里。这个“炸弹”,是利用爆炸物品自制的。
当日9时许,老刘欲引爆“炸弹”,因为没有操作好,最终未果。等到当天16时许,邱先生发现该“炸弹”,赶紧将“炸弹”扔掉。
第二天,老刘等人还是连发三条短信给邱先生,向他勒索10万元。老刘在短信中说,如果不给钱,邱家还会有新的“炸弹”,而且随时可能引爆。
同年3月11日,老刘又向另一位居民敲诈勒索。他将另一个“炸弹”放置在集美区纺织路一居民的房间内,并引爆该“炸弹”。然后,再发短信给该居民以继续安放“炸弹”并引爆相威胁,要求对方将5万元汇到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但是,被害人没有汇款,而是选择了报警,次日,老刘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老刘落网后,“临时妻子”晓英没有为他离婚,但他的原配妻子在获悉这一切后,却和他办理了离婚手续。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