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侦探查婚外情倒卖他人信息获刑6个月

2013年06月18日10:10  东方早报
随着国内“私家侦探”数量日益增多,公民隐私不断遭遇挑战,行业监管仍需要加大力度。 CFP 资料 随着国内“私家侦探”数量日益增多,公民隐私不断遭遇挑战,行业监管仍需要加大力度。 CFP 资料

  法院提醒

  类似黄刚从事私家侦探的案件在上海发生频率呈上升趋势,以这种形式非法获取个人身份信息、航班信息、宾馆入住记录等属于公民个人的信息,使每个公民的隐私无法受到保护,而且这些信息很可能被几度加价转卖泄露,增加犯罪的便宜性和危险性,故不能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姑息。

  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吴一烜

  一名私家侦探在调查婚外情时,因非法收获并倒卖他人信息,日前获刑6个月。

  黄刚受雇进行婚姻调查,是一名私家侦探,从业已有两三年了。本案中,在黄刚的手提电脑中查获53条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内容涉及个人身份信息、航班信息、宾馆入住记录、银行信用记录等。日前,闵行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判处黄刚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一万元。

  2011年12月,黄刚受雇调查一桩婚外情,为获得信息来源,QQ上他向老张发送了一条购买被调查人个人身份信息、信用报告、开房记录、航班行程等隐私信息的短信,交接不久后,公安机关通过网络技术侦破此案,并从QQ中查到了隐于闵行农村的黄刚。

  2013年4月,在获取确凿证据后,闵行区公安局将黄刚一举抓获,并当即收缴了其个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其中,涉及他人个人隐私的信息达53条。讯问其来源时,黄刚直言不讳,“均是从他人处购买的”,而这些信息的去处,将是他的雇主,信息的买主那儿,从中,黄刚通过加价出售获利8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刚利用购买的个人信息加价出售给他人,从事个人侦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允许个人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加以倒卖牟利,故这种私家侦探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依法应予以取缔。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黄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原标题:私家侦探查婚外情被判刑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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