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发越狱谣言被拘 警方称写明求证也违法

  “网传南充监狱越狱事件”追踪

  6月3日,一则关于南充监狱128人越狱并杀害监狱长的消息在网上流传,经南充市公安局证实该信息为谣言,并对 5 名传谣的网民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本报曾报道)。

  16日,其中一位被拘留的网民称对公安机关的处罚有异议,将提出行政复议。

  网友郁闷:当时转发信息是为求证

  被拘留者王浩是阆中市多家网站的论坛站长,6月3日,他在百度贴吧、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发现大量关于“南充越狱”的信息,流言称“南充监狱128人越狱并把监狱长杀害了,其中不乏杀人、抢劫犯、强奸未遂者”,提醒广大南充父老乡亲最近小心,并称消息可靠,已下达通缉令。

  “但此信息没有官方表态。高考临近,希望有关单位尽快对此事表态。”昨日,王浩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基于上述情况,他便加上了希望有关部门表态的信息然后把该信息发布到了阆中论坛、新浪微博、腾讯微博,“我专门@南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本意是通过这种大家常用的途径向南充市公安局发出提醒、通知、报案。”

  王浩说,后来他接到南充市公安局通知,称确认该事件为造谣,他立马在微博、论坛上转发辟谣信息,目的就是让大家明白有关单位已经证实是假消息,不要再转发“南充越狱”的信息了。

  被拘5日

  不服将提起行政复议

  6月3日傍晚,王浩接到阆中警方通知,要求他协助调查。数小时后,他被警方宣布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由行政拘留5日。“成千上万的网友转发,为什么我要被行政拘留?”王浩对处罚不服,对此,南充警方给他的解释是,由于他对信息内容进行了添油加醋,并且他在微博中粉丝多,影响大。

  王浩觉得因此事被行政拘留5天,对其时间、名誉、心理上造成了损害,要求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阆中市公安局通过南充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微博和当地报纸道歉并赔偿损失。6月16日,王浩在微博上发声明,称将向阆中市公安局的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目前相关资料在准备中,还未送达到各部门。

  警方回应

  加上“求证”传谣也违法

  “王浩是论坛的管理人员,在未核实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将谣言发布出来,引起网友大量转发。”阆中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人说,王浩不同于其他转发网友,他有责任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此外,有一些网友在网上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时,加上了“求辟谣”、“求证”等字样,也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跟风,扰乱了正常的传播秩序,这也属于传播虚假信息,同样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执行完毕后,我们会告知市民有权利对处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负责人表示,市民提出复议后,警方会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情开展调查,等待复议结果。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张肇婷

(编辑: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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