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碑林回应城管推搡老人:系公益性岗位人员

2013年06月22日20:08  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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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6月21日,华商网针对“西安卖水老人疑似遭城管殴打”事件进行了报道,碑林区委区政府现就此事做出回应,表示当事三人系公益性岗位人员,对此三人将立即开除;对中队负责人纪律处分;对局领导诫勉谈话,并上门向老人道歉,协调街办为老人生活提供帮助。

  三名当事“城管”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碑林区委宣传部称:视频中推搡老人的三名工作人员系碑林执法一中队公益性岗位人员。

  该回应表示,由于视频上当事“城管”身穿便装,面部较难辨认,6月22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执法局到事发地碑林区柏树林地区东大街段,进行走访并找到当事老人,经老人指认,三名当事人系碑林区执法一中队公益性岗位管理人员,并确认在正常执法过程中有不文明执法、粗暴执法的事实。

  相关链接: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碑林对当事三人进行立即开除并向老人上门道歉

  碑林区委区政府对此事的处理意见为:对三名当事人进行了开除处理,对管片干部、带班副中队长及中队长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执法局局长及分管副局长向区委、区政府写出深刻检讨,区委决定由区纪委对该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区执法局主要领导上门道歉,积极协调柏树林街道为老人生活提供帮助,并立即在全局开展“作风纪律、文明执法”专项整顿,以杜绝不文明执法现象再次发生。

  据了解,老人名叫李亚莉,渭南大荔人,今年70岁,现租住东县巷32号,在东大街流动摆摊2年多,属于违法占道经营。了解到她现实生活困难,中队一般都采取劝离的管理方式。自实施精细化管理工作以来,东大街属于严谨摆摊设点区域,碑林区执法局一中队多次给老人做工作,并帮助其在农贸市场经营,但老人以年龄较大,进货不便为由拒绝配合,仍在东大街流动售卖小商品。

(编辑:SN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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