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因猪肉价高改偷猪 猪圈内宰杀切块运走

2013年07月16日03:31  现代金报

   金报讯(通讯员 冯筏 记者 朱麟华)入室盗窃太难,偷了东西不知价钱难出手,可是猪肉总是值钱的,虽然运输麻烦,但罗某却想到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在猪圈里就地将猪宰杀,之后切块运走。昨天,奉化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为了运输方便在猪圈里直接宰猪

  贵州人罗某,今年33岁,12岁开始就在外打工。2010年来到奉化,没什么技能只靠偷盗过日子。但是几次下来,罗某发现,要进入别人家里盗窃不被发现实在是不容易,有几次险些被抓住。思来想去,罗某发现猪肉比较贵,如果去偷几头猪来,应该可以卖个好价钱,而且猪身上也没有标记,拿出去卖也不怕被人认出来。

  2013年1月上旬的一天凌晨,罗某伙同老乡张某来到奉化尚田的一个养猪场里。带着一把长约20厘米的长刀,一把手电筒,两人骑着一辆加装马达的三轮车,在养猪场门口转悠了一会。一人望风,一人撬开猪圈门。

  将猪杀死后,取出猪内脏丢在猪圈,随后将死猪抬上三轮车。个把小时后,两人抬着三头被杀死的白猪走出猪舍,搬上三轮车。

  罗某称偷来的五头猪都被自己吃了

  第二天一早,农户发现猪舍的门开着,地上有很多血迹,发现少了三头猪,猪舍角落里还发现了一堆猪内脏。

  罗某与张某两人其后用相同的手段在其他养猪场偷了两次,共偷到5头猪,总价值6160余元。随后,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而另一个案犯张某未归案。

  记者问罗某如何处置这些猪,罗某表示,自己将这五头猪都吃了。可是在庭审中,罗某交代,这些猪以及之后偷到的一些鸡,都被他们给卖了,而所得的金钱也被挥霍一空。

  昨天,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经审理,罗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长沙中院回应曾成杰案:不存在秘密处决
  • 体育足协查津辽疑似默契球 初步认定不消极
  • 娱乐姚晨顺产得一男孩六斤二两 母子平安
  • 财经统计局被指将卖地收入数据做小万亿元
  • 科技空姐疑iPhone电死续:充电器非大陆原装
  • 博客代理律师:驳唐慧女儿自愿卖淫谣言
  • 读书屌丝和珅如何成了乾隆朝的二皇帝
  • 教育黑暗童话毁三观:丑小鸭没变天鹅变烤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