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户给猪喂瘦肉精被判刑8个月

2013年07月23日17:41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7月23日电(记者裘立华)“我知道给猪吃这些添加剂是不好的,当时糊涂了。”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23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瘦肉精”案,养猪户杨某被以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杨某是嘉兴人,家里养了98头猪。去年9月28日,杨某在路边遇到一个开白色面包车卖添加剂的男子,该男子声称猪吃了添加剂长精肉快、肉色好、毛色好,杨某于是花费380元购买了20公斤“添加剂”。此后,杨某每天给自己家的98头猪喂食添加剂。

  10月26日,南湖区农经局工作人员对杨某家饲养的猪抽样检查,在猪的尿样里发现“莱克多巴胺”成分即俗称的“瘦肉精”。另外,在杨某家里,农经工作人员还发现未使用的添加剂951克。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在饲养用于销售供人食用的98头生猪的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杨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原标题:浙江一养猪户给猪喂“瘦肉精”被判刑8个月)

(编辑:SN021)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江泽民会见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
  • 体育恒大称罚末位国脚 傅博:韩国更怕输中国
  • 娱乐李天一案原告索赔50万 法院落实卖淫调查
  • 财经任志强:不知道政策走向不敢预测房价了
  • 科技美25家最佳工作公司排行榜:谷歌落榜
  • 博客李天一律师:曝光卖淫敲诈“案中案”
  • 读书差距从幼儿园开始:中国该向日本学什么
  • 教育少数高考状元向北大索要巨额奖金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