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 周鑫)“我看见经理打副经理,说了实话作证,反而因此遭报复被解除劳动合同。”昨天,杨女士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在朝阳劳动仲裁委“开庭”。
杨女士2011年8月进入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总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文员。杨女士称,同事周女士曾举报人力资源部领导贪污索贿等,2013年3月1日,人力资源部一位领导在办公室殴打周女士。她因给周女士作证得罪了领导。3月8日,公司找理由将其开除。同时,公司也以打架名义将周女士开除。
公司方的代理律师表示,根据公司安排,今年2月底安排杨女士到顺义一家驾校挂职副科长锻炼,但杨女士没有进行工作的交接,违反了公司规定,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了劳动合同。
杨女士表示,公司调整工作根本没有征求自己意见,而且该驾校距离市区太远,无法解决交通和住宿问题,此外安排挂职的驾校与公司没有关系,自己不能接受。而公司方的代理律师称,周女士打架事件是在3月1日,但公司与杨女士谈话安排挂职是在2月底,因此调动工作与其作证没有关系。
杨女士当庭播放了录音,她称是在与公司领导谈话时用手机所录,录音中有一男子称解除杨女士的劳动合同“有因为她作证的因素”。公司方律师不认可此录音,认为是未经许可所录,而且也无法证明杨女士是遭到了报复。当天,朝阳劳动仲裁委未做出裁定,仲裁结果将在两月做出。
(原标题:女子作证领导打人 称遭报复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