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建房审批10年未成爬国土局大楼欲轻生

2013年08月06日02:54  现代金报
为防止意外,救援人员使用了气垫  图片来源:网友微博 为防止意外,救援人员使用了气垫  图片来源:网友微博

  昨天上午九点多,温州苍南县一妇女抱着一名3岁左右的孩子,爬到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的二楼阳台欲跳楼轻生。当地的110、120、119等救援力量赶到现场展开营救。据了解,该妇女因建房审批手续办了10年都办不下来,一时想不开跑到了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上。事发后,警方和国土部门相继与其进行沟通,好在两个小时后,女子终于被劝下来。   

    事件

  国土资源局二楼阳台一妇女扬言要跳楼

  昨日中午,记者赶到苍南县国土资源局。跳楼的妇女已离开现场,记者在二楼看到,通往阳台的窗户有两扇门还是开着的。

  据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欲跳楼的女子叫陈雪眠,是无房户陈余长之女,她手抱着3岁左右的儿子,颈挂条幅,还挂着平时导游用的喇叭,站在国土资源局二楼阳台扬言要跳楼。

  事情发生后,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10,并请来消防队、120救护车赶赴现场铺开气垫。知道这情况后,马上打电话给灵溪镇政府领导,随后相继赶到现场。最终在一位能说闽南话的老人极力劝说下,陈雪眠抱着儿子离开二楼阳台,到三楼的办公室与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协商地基安置审批问题。

  追踪

  建房户称“十年手续还审批不下来”

  据无房户董荣双介绍,除了陈雪眠外,还有11户无房户的情况也是一样,地基审批不下来。

  董荣双介绍,他爷爷那辈就住在苍南县灵溪镇新建村祠堂边,2001年该范围规划建公园,于是祠堂及房子被拆除,拆除的部分,有些是属于宅基地,有些是违章的。

  因房子被拆后,村民没有地方居住,2003年苍南镇政府出台安置文件,有的在2003年第一批就落实。他当时第一批没有落实安置,当时的村长表示第二批一定安排解决,到了第二批的时候经办的村长被换届了,村里审批上去的名字有好多都弄错了,后来核对名字一事都核对了三年。

  名字核对准了,2012年材料送县国土资源局审核时,审批人员却发现其中有5户不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政策,对此县国土资源局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董荣双告诉记者,陈雪眠的爸爸是个残疾人,一家在菜市场卖豆芽,老公在厂里上班,一家人生活很艰苦。

  原因

  部分人条件不符合,材料要重新申报

  据苍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孟恒介绍,该事件源于苍南县灵溪镇新建小区22-10幢个人建房用地报批,申请对象为灵溪镇违章房拆除后造成的无房户共16户。

  2012年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该项目时,发现有5户不符合政策,因此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之后部分申请建房户多次到县国土部门审批科要求给予受理。

  考虑到建房户申请愿望迫切,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同意符合条件的11户划拨建房,不符合的5户先拨给灵溪镇政府处置。当时,申请建房户对该处理意见欣然接受。

  由于重新办理用地报批,需要重新发文确定对象,规划部门要重新办理规划许可证等等,相关材料也要修改调整。当事人认为手续繁琐且时间太久,产生了厌烦情绪,因此才做出了过激的行为。

  黄孟恒告诉记者,跳楼事情发生后,灵溪镇政府和苍南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研究协商,决定由灵溪镇政府派专人协助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尽快完成符合条件的无房户的土地审批工作。

  诉求莫走极端

  虽然对于遇到问题的村民来说,十年的诉求得不到处理,是件十分郁闷的事,但是相关政府部门依据程序,不给不合条件的人审批也值得肯定。村民们有道理,可以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诉,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虽然在当事人看来,跳楼是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记者还是认为不可取。

  最近连日的高温,站在太阳底下时间一长人很容易晒脱水,站在楼上这么长时间,万一晕倒怎么办?而且,就算你不为自己想想,你总得为自己怀里的孩子着想吧,孩子万一出点危险可怎么办?所以我们也要尊重法律,尊重政府部门的办事程序,理性诉求。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预防此类极端事件的发生,若碰到多年、甚至像这样十年解决不了问题还在诉求的,政府部门应该提高沟通协调工作的有效性,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记者 谢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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