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 张淑玲)张先生的手机在使用中频繁出现欠费停机状况,经查是电信公司增加业务所致,他诉至法院,要求电信公司赔偿500元,并索精神损失费5000元。记者昨天获悉,房山法院判决电信公司赔偿张先生话费损失500元。
张先生称,手机从2008年开始,每至月中就因欠费被停机,“我预存了足够的话费,真不明白为什么总欠费。后来一查才知道,是电信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增加了收费业务”。
房山法院审理认为,电信公司为张先生开通新业务,属于对电信服务内容的变更,张先生从未知晓也从未使用过该业务,故该服务内容变更不能对张先生形成法律约束力,电信公司因该业务收取张先生的费用没有法律依据。法院判决电信公司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500元。
(原标题:用户告赢电信公司)
【看新浪新闻赢iPad m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