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男孩散布杀人犯逃窜佛山作案谣言被拘

2013年08月21日10: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郑诚,通讯员庆祥、虢军报道:17岁男孩在朋友士多店上网玩微博,看到一则杀人犯四处作案的信息,便信以为真,遂将该信息发布在自己微博上面,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记者20日从南海警方获悉,目前该男子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近日,有市民向佛山警方反映,有人在网络上疯传有外地杀人逃犯流窜至三水西南,并且又作案多起,引起了很多人的不安。警方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迅速核查,证明又是一起“谣言事件”。

  原来,佛山网民古某财通过微博传播以下谣言:“逃犯到佛山三水西南,全城戒备!请大家照顾好身边的女性朋友及各式伪娘,今天坐车就看到寻死者身份,年龄34,身高173,体重82公斤,黑色皮肤,走路外八字,此人曾因强奸杀人被监禁了8年,于2013年2月20日越狱。”

  公安民警经核查发现,与该谣言雷同的消息近三个月在多个网络平台上被热炒,谣言内容高度一致,仅地名有所不同,涉及西安、苏州、保定、绵阳、海南、铜仁、厦门、佛山等等全国数十个地方,各地公安机关也纷纷在网上对此事辟谣,并对事件开展调查。经过调查走访和大量排查工作,8月16日下午4时许,里水派出所民警在和顺文教村委会文金路某士多店找到了发布微博的网友“财仔_34150”,并将其口头传唤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询问,网友“财仔_34150”真名叫古某财(男,17岁,广东省云浮市人)。古某财交待自己朋友经营的士多店装有无线网络,自己经常去该店玩游戏、看新闻、上微博。8月11日下午,他无意中看到了上面提到的信息,信以为真,以为是一则新闻,出于好奇,便将该信息发布在了自己的微博上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古某财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因古某财未满十八周岁,又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根据法律规定判处不执行行政拘留。

(原标题:17岁男孩散布“杀人犯逃窜佛山作案”谣言被拘)

(编辑:SN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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