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与被害人两地分居十几年,碍于女儿未离婚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伟,通讯员罗永霞、林宗权报道:妻子碍于三个女儿同睡一间房,拒绝了丈夫深夜过夫妻生活的要求。脾气暴躁的该男子,居然拿起菜刀将妻子砍成轻伤。记者15日获悉,深圳龙岗区法院对这宗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某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013年2月1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沈某生欲与妻子王某某发生性关系,王某某考虑到女儿就睡在同一间房,未答应他的要求。沈某生一气之下就拳打脚踢王某某,还拿出菜刀砍伤王某某左腿。同房的三个女儿被打骂声惊醒后,合力制止了沈某生。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考虑到该案的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夫妻关系,非一般的故意伤害案件,为慎重起见,电话联系被害人王某某,了解她对该案的态度。王某某强烈要求追究沈某生刑事责任,并称与被告人感情不和,两地分居十几年,碍于女儿才未离婚。女儿也证实,父亲沈某生经常打骂母亲,她们因为害怕一直未敢报警。值得一提的是,经此次伤害后,王某某在女儿的支持下,已经在老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与沈某生脱离夫妻关系。本案开庭审理时,被害人与女儿均到庭旁听,并要求法官从重判处。
法官表示,家可以是温暖的港湾,亦可能是施暴的场所。在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一味的忍让和委曲求全,只会纵容对方进一步施暴,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若遭受家庭暴力,请女性朋友及时寻求妇联帮助或报警处理,避免受到人身伤害。
(原标题:女儿在旁妻子拒绝同房 丈夫持刀砍妻获刑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