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帮小儿子告大儿子5年争房产 一家人成陌路

2013年10月18日00:36  市场星报

  5年诉讼,老宅分了,亲情淡了

  为了一套老房子,父亲帮小儿子告大儿子,一家人成陌路

  星报讯(王化友 记者 王玮伟) 长丰岗集镇人宋老(化名),几十年辛苦,为三儿一女积累了不少财富。子女们各自事业有成,宋老手中有近十处房产。不过,自宋老的老宅要拆迁开始,大儿子与小儿子就闹得不可开交,宋老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最终,历经5年的诉讼,让原本一家人成了陌路。

  房产没升值,大儿子“独霸”老屋

  宋老最初是名裁缝,之后“下海”经商。1987年开始,三儿一女相继成家生子,宋老分别为儿女们置办了房产。2002年,宋老将自己的老宅翻新,建成两上两下四间楼房,让大儿子一家暂住其中。

  由于宋老为子女置办的房产位置不在一处,随着当地开发建设,房产的价值差异逐渐显现。大儿子夫妻俩认为自己“吃了亏”,于是住进老宅后一直不愿意搬迁,虽然他们后来在其他地方拥有了两处房产。

  宋老的小儿子宋四(化名),对大哥大嫂长期“独霸”父亲老屋的做法十分不满。2008年,因为房产处理问题,宋四与大嫂发生纠纷,矛盾激化。

  期间,大打出手,亲朋好友多次调解未果。气愤地宋四要将大哥大嫂告上法庭,要讨回属于父亲的房屋,不过,因房屋所有权属于宋老,在小儿子“逼迫”下,宋老将大儿子夫妻俩告上法庭,要求老大夫妻退还属于自己的房屋。

  五年诉讼,亲父子形同陌路

  第一次诉讼,经调解,一家人签订了和解协议:宋一取得宋四另一处房产,老宅的四间房屋归宋四所有。但协议签订后仅一天,老大媳妇变卦,认为自己没有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老大虽然签字,但不能代表全家,临时变卦拒绝迁出老宅。

  2010年,宋四以协议内容将老宅划归自己所有为由,向长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宋一停止占有,迁出老宅。案件经一审,二审,再审,宋四最终撤回起诉。

  家庭矛盾逐步升级。宋家大儿子因为长期占有老宅,其他三兄妹都有意见。2011年底,宋四与父母再次结成“统一战线”,将宋家大儿子告上法庭。漫长一审、二审、再审,矛盾依旧没有解决。

  近日,在长丰法院、岗集镇政府等多个部门的调解下,一家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宋老与宋一各享有老屋一半的房产权。随后,宋老将自己拥有的一半房产权赠与宋四。

(编辑: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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