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布强奸案新特点:主体高知化对象熟人化

2013年10月22日02:14  京华时报 微博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传统强奸案多以拦路强奸、施暴陌生人,当前强奸案则呈现强奸主体高知化、强奸对象熟人化、强奸地点住所化、强奸手段软暴力化,昨日,海淀法院调研发布当前强奸案四大新特点。

  强奸主体高知化。今年截至9月份,在海淀法院审结的58名强奸案成人被告人中,大专以上28名,占48%,其中不乏知名院校毕业大学生;公司职员44名,占75%,其中不乏知名网络公司职员、保险公司部门经理、法律工作者、事业单位员工等。

  强奸对象熟人化。即被告人与被害人认识,或通过微信相约见过面喝酒聊天,或合租,或利用职权对女下属实施强奸等等。

  强奸地点住所化。与传统强奸案多发生在路边、树林里、天桥下等场所不同,当前强奸案住所化特征明显。如网友见面后,被告人将被害人约至其住所强奸等,且相当一部分强奸案件中,犯罪地点为被告人和被害人共同约定入住的同一宾馆的同一房间;此外,大城市合租现象的增多也导致男女共租合租房里的强奸案时有发生。

  强奸手段软暴力化。如利用被害人熟睡时,或是利用迪厅、夜店等娱乐场所,采取灌醉被害人甚至是下药等方式,使被害人不知或不能放抗;利用职权强奸女下属,利用亲属、师生或朋友关系,胁迫强奸对方,以相亲为名骗财骗色,或者利用医生特别是心理医生身份,骗取幼女、患心理疾病的女子与其发生性行为。

  法官在此提醒公众,当前强奸案越来越“熟人化、隐蔽化”,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没有明显的犯罪迹象,被害人也缺乏防备心理。故男性要对家庭负责,谨慎结交异性,切勿因一时邪念悔恨终身。另一方面,女性也要谨慎交友,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同不熟悉的异性交往要保持适度距离,切勿一时大意招致祸端。

(原标题:强奸案特点转型 嫌犯爱“杀熟”)

(编辑:SN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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