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伙同他人偷盗电动车后得知失主是亲戚

2013年11月19日09:57  中安在线 微博

  带着卡钳、开锁工具趁着夜色伺机作案,得手后将偷盗的电动车低价卖给他人……近日,一个专偷电动车的盗窃团伙落网。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伙窃贼竟然偷到了他们其中一位成员的亲戚家。

  今年8月底,双沟刑警中队接到举报,十河镇孙某销售的电动车来路不明。经过调查,民警证实了举报的真实性。

  8月31日,孙某在市区道东再次与他人进行交易时,被等候多时的民警人赃俱获。同时,向孙某销售电动车的石某也被抓获。

  经审讯,民警了解到,石某销售给孙某的电动车是偷窃所得,孙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得后,再转手卖给他人。“偷盗电动车的不是石某一个人,而是一个盗窃团伙。”双沟刑警中队副队长李伟介绍,经过追捕,王某、樊某、李某等人落入法网,并被羁押于看守所。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是从2012年开始作案。”李伟介绍,石某等人作案时并没有明确的作案目标,他们随身带着卡钳和开锁工具,看到哪家的电动车容易下手,会随即作案。

  “我们一般是夜里出发,到各个小区去遛遛,要是看到有电动车放到院子里,就翻墙到院子里把门打开,把车子推走。”犯罪嫌疑人樊某介绍,如果车子是上锁的,他们会用卡钳把锁剪开,“要是看到人家家里有人,我们一般不动手”。

  在樊某落网后,在市区某小区指认现场的时候,他遇到了尴尬的一幕。“俺表姐开门看到是我,就问我咋回事,咋被铐住了?我说偷人家东西了。”樊某说,他没想到的是,他伙同他人在这个小区偷盗的电动车,竟然是表姐家的。

  据了解,从2012年开始,石某、樊某、王某等人连续在市区及周边乡镇作案,偷盗电动车多辆。

  犯罪嫌疑人樊某是十河镇某村村民,曾当过建筑工人,每个月能挣3000元左右,但因为嫌累,干了一段时间,樊某就不想再干了。

  “在一次打牌的时候,石某就找到我,问我可愿意干这个。”樊某说,自己当时犹豫了一下,但还是没抵挡住“来钱快”的诱惑,就答应了。于是,每次要作案的时候,樊某就按照石某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集合。“我负责放风,他们几个去偷。”樊某说,偷来的电动车卖出去后,他会分三百块钱左右,这些钱很快就会被他吃、喝挥霍一空。

  “以后一定要好好干活,不偷别人的了。”樊某说,自己的偷盗行为不仅让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俺媳妇和孩子也抬不起头来”。(亳州晚报 记者蒋加磊)

(原标题:被捕指认现场方知偷了自家亲戚)

(编辑:SN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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