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12月4日电(记者 宁远) 因在三亚打工几年没赚到钱,生活困顿,男子李某酒后竟持铁锤连砸银行五台ATM机,造成银行经济损失2.5万元。近日,三亚城郊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李某1980年出生,山东省枣庄市人,来三亚打工好几年了,但一直没赚到什么钱。尤其是最近两年,李某身份证丢失后,不仅找工作困难,还租不到房子,一直在三亚市月川广场露宿。
2013年6月底,李某独自一人在三亚市月川村一个小饭馆喝酒,联想到自己近几年的遭遇,李某越想越觉得自己倒霉,心情愈发郁闷。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李某从路边捡了一把铁锤,来到中国工商银行三亚市迎宾支行自动存取款机处,对着五台自动存取款机的OPL屏一顿猛砸。经鉴定,物损价值达25011元。事后,李某并未逃离现场,在银行工作人员查看银行自动存取款机时,李某还主动上前承认自己砸机器的行为。银行工作人员当即报警,公安干警赶到现场将李某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铁锤一把。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因其具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减轻处罚。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通讯员 林玥 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