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6年拒拆迁 360户已迁居民在外租房苦等

2013年12月04日02:18  市场星报

  1个“钉子户”与6个拆迁决定的“对决”(主)

  “钉子户”固执坚守,开发商多年不动工,拆迁户多次“逼工”;事发宿州

  本报记者  文/图

  关国庆,宿州市埇桥区住户,因拒绝强拆数年,被称为宿州市“最牛钉子户”。

  “赔偿不公平,开发商还打人,我有捍卫自己房屋的权利。”关国庆说。

  另一边,已搬走的361户居民,大多靠租房度日,数次找到政府、开发商要求尽早开工。6年的僵持,迟迟未开工的场地,原本开发商“3年回迁”的美好承诺,也早已成为泡影。

  6年里,来自政府和法院的6个拆迁决定,围绕在关国庆、开发商、法院、政府间的申诉、裁定、判决,反反复复。

  “孤岛”

  淮海路和汴河路口,是宿州市区商业中心,路口一角是几乎被拆迁殆尽的空旷场地。

  工地一角,一座孤独矗立的4层小楼和周围环境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这里就是关国庆的家,拆迁区域中唯一的留守户。

  如今,施工方紧挨着房子周围,挖出近10米深的大坑,仅有一条黄土堆砌的崎岖小路。这也成了关家人与外界进出的唯一道路。

  按照关国庆的说法,他们所居住的房子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并成为父亲所在单位的员工宿舍。

  父亲去世后,这处房子落户在关国庆母亲的名下。后来,关家将原本只有一层的房子加盖成了4层小楼,关国庆把一楼用于开设化妆品美容店,楼上住人。

  拆迁来了

  2008年的一天,平静的日子被打破,关国庆收到拆迁通知。但他认为,协议上的补偿条款不合理,拒绝搬走。

  争执很久,开发商答应全部按照住宅拆一还一,再遭反对。

  关国庆拿出一叠材料,其中包括开店的卫生许可证等。“虽然我没有证明是门面的产权证,但我在这开了20年的店,还被评为无假货商店,怎么就不是门面?”

  几番讨价还价,开发商答应一楼约105平方米面积按照约50%折算成门面给他,楼上按住宅拆一还一,互不找补。

  关国庆拒绝,“一楼我要补105平方米的门面。”

  于是,争执继续。

  几年里,其他住户相继搬走,在外租房等待回迁。而开发商和关国庆一家也多次接触,却总是不欢而散。

  惊心动魄的一天

  战争,在2013年3月9日爆发。

  这一天,拆迁施工队把关国庆家门前的路挖断了。

  按照关国庆的说法,他和妻子先去找了施工方办公室,并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路被挖断让他很气愤,为讨回公道,妻子端出一盆液体声称是盐酸,关国庆则从家拿出一把菜刀。

  不久,开发商王德全的弟弟赶来,双方扭打起来。冲突中,关国庆妻子的嘴受伤,后被送去医院。

  为此,关国庆还特意拍了妻子受伤的照片发在网上。

  关国庆说,2008年至今,他和拆迁方多次发生言语冲突,那一次的打架让矛盾上升到极致。

  “为家人争取权益”

  尽管房屋产权是82岁老母亲的,但为了争取到足够的门面,关国庆还是亲自出面和开发商抗争。

  关国庆质疑,户主是老母亲,为什么政府的强拆决定抬头写的他自己?

  开发商称,房屋主体和赔偿数额没有必然联系,并提出,既然认为户主是老母亲,为何又总是儿子在高呼“拒拆”?

  对此,宿州市中级法院称,“因关国庆与母亲等人生活在一起,宿州市政府在实施强拆决定中署其姓名,并无不妥。”

  尽管关国庆一家始终坚持和开发商抗争,但所幸这些年家里的水电未被停掉,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3个条件

  关国庆说,他不是永远不搬走,除非开发商满足他的3个条件。

  1、同一区域,拆迁协议要公平公正。

  2、严惩打人凶手,即今年3月9日那天参与打架的人。

  3、一楼的105平方米按照门面拆一还一,互不找补。还原的门面商铺,必须在关家原址附近50米范围内的一楼。

  他坦言,第3条是双方争执多年的根源所在。

  门面房之争

  王德全,宿州德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项目的开发商。

  他介绍,整个项目共涉及6个单位约362户,2005年征地,2007年拆迁。按照规划,这里将被建成中心花园小区及地下停车场项目。

  对于迟迟未能达成拆迁协议,王德全有自己的说法。

  “一楼只是普通住宅,被他用来开店的。”王德全拿出一张拆迁图纸,指出关国庆家所在的位置,“这不是临街,只是巷口,周围邻居都是住宅,怎么他的就是门面呢?如果给他补偿门面,那所有人都会找我要门面。”

  8名老人等待中去世

  郑广华,86岁,已搬走的拆迁户之一。

  他告诉市场星报记者,2007年,听着开发商“3年回迁”的美好承诺,他和家人搬离老屋。

  回想租房经历,老人很难过,“条件很差,一到阴天下雨,家里就满是水。”而房东也并不情愿租给他们,“嫌我们年纪大了,怕死在里面,给房子招晦气。”

  75岁的邹宏宇说,6年里,他经历至少3次搬家,“我们就像拖家带口的‘逃荒户’。”

  “搬出来的这几年,(当年住在)我们单位宿舍的就死了8个,都没能等到新家建好,有的老死,有的病死。”老人难过地说,虽曾多次找开发商、政府,但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搬进新家。(郑广华、邹宏宇为化名)

  回顾

  2009年1月9日,宿州市拆迁办下达一份裁决书,认定一楼“使用性质为住宅”,要求关国庆一家在15日之内搬迁完毕。

  2009年12月15日,宿州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对关国庆户实施强制拆迁。

  2010年3月17日,省政府下发《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宿州市政府的强制拆迁决定。

  2011年5月25日,宿州市政府再次向埇桥区法院提出对关国庆户强制执行的申请。

  2013年6月7日,宿州市政府法制办对关国庆一事,举行专题会议。会议认为“启动强制拆迁,理由充分。”

  2013年8月23日,宿州市埇桥区法院针对宿州市政府申请强拆一事,下达《行政裁定书》,结论是“准予强制执行,由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编辑: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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