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黄洁
3年前,一封匿名举报信,让发生在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内的腐败窝串案浮出水面。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机关发现,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甚至已经成为该公司物资部门的“潜规则”。
《法制日报》记者12月8日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起发生在国有大型企业内的窝串案,已涉及受贿案件7件7人,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目前,5名涉案人员已经获刑,另有两人被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
据了解,北重公司主要生产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等电力装备。2010年石景山检察院反贪局接到匿名举报,称该公司于某等人涉嫌受贿。检察机关随即展开调查,2012年11月,该公司物资部原部长于某、物资部时任部长贾某、物资部采购室时任副主管何某3人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其中,于某受贿金额最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0多万元。于某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业务客户进行照顾,为自己谋取利益。而他本人对自己的这些行为毫不掩饰,还主动将部分业务客户给予的好处费分发给下属,让大家都分“一杯羹”。
于某在生活中十分腐化,所收受的300多万元巨款,绝大部分都用来包养“小姐”。于某先后在娱乐场所结识了女青年曹某和孙某,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为她们购买房产、首饰、手表、电脑等,在每个人身上的花费都在百万元以上。当办案人员冻结于某的账户时,他的存款已不足5万元。
随后,石景山检察院反贪局继续对北重公司展开调查,办案人员发现,该公司物资部门不仅还有多人涉嫌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且收好处费已经成为该部门的“潜规则”,涉案人员从部长、副部长、主管直到业务员。
2013年年初,检察院逐步查明,物资部计划管理室时任主管杜某、物资部时任采购员唐某、物资部采购管理室时任主管李某、物资部时任副部长姬某等人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截至目前,北重公司窝串案中涉嫌受贿案件的已有7件7人,其中大案5件5人,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据该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张涛介绍,这起窝串案涉案人员均是在公司物资部任职期间作案,岗位职责与物资采购、结算货款等有着直接联系,而这些职责恰与供应商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在利益驱动下,供应商想方设法利用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吸引国企公职人员,以攀上国企这棵“大树”,而这些公职人员没能抵制诱惑,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检察机关认为,正是多年的平稳经营使北重公司松懈了对职务犯罪的重视和预防,放松了对干部的监督,减少了对干部的廉政宣传与教育。再加上个别干部自身廉政理念的模糊和立场的不坚定,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不能把握底线和原则,职务犯罪的发生便成了“理所当然”。
本报北京12月8日讯
(原标题:上至部长下至业务员无不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