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因赡养费反复起诉对方 儿告5次父告3次

2013年12月18日02:39  新京报
昨日,三中院审判长扶着年过八旬的上诉人刘老汉坐下。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三中院在怀柔区渤海镇六渡河村村委会设立巡回审判庭。新京报记者 吴江 摄   昨日,三中院审判长扶着年过八旬的上诉人刘老汉坐下。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三中院在怀柔区渤海镇六渡河村村委会设立巡回审判庭。新京报记者 吴江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因赡养不起老父,五旬儿子将八旬老父告上法院,要求法官将赡养费降低。宣判后,被告老父又因实在困难,上诉要求法官提高赡养费。昨天上午,三中院法官“进山”审判,将这起赡养纠纷开在了老人所在的怀柔区渤海镇六渡河村村委会中。

  儿子起诉降低赡养费

  上午10点半,年过八旬的刘老汉拄着拐,走进法官临时搭建的法庭中,搀扶他的不是大儿子刘先生而是法官。

  他和大儿子的纠纷因赡养费而起。据介绍,2012年怀柔法院判决刘先生给付父母生活费500元、保姆费300元。今年8月,老母亲因病去世。刘先生以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妻子常年有病为由起诉八旬老父,要求降低赡养老父的费用。老父生育了五个儿女,均已成年且独立生活。庭审中,父亲刘老汉认为这赡养费不高,自己已经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目前日常生活由二儿媳负责照顾,需要大儿子给钱赡养。

  因双方不同意调解,一审法院认为,5名子女各应负担每月600元赡养费。综合刘先生的经济情况,法院判决原告刘先生给老人赡养费450元。承担老人医药报销金额后的1/5。

  老父称儿子拖欠赡养费

  但一审判决后,刘先生不仅拖欠赡养费,再也不见老父。刘老汉又上诉至三中院,认为赡养费过低,要求法院判决刘先生支付生活费400元及保姆费600元。“现在的生活,我一人活活不了,不雇保姆我能不能活着?”老汉在庭上诉苦。

  “连药费和生活费三个月就3000多块钱,我一个月才挣不到1800元钱,我上哪凑这钱去?”儿子刘先生也连称生活不易,他是锅炉工,妻子有残疾。

  刘老汉却不认同儿子的说法,他认为儿子有果园、儿媳也有残疾补助,怎样都能挤出来几百元,但他却十年来都不给生活费。法官提到为何十年都不养老父的问题,刘先生一时没了话,支吾道:“到我家,我给伺候”。

  父子俩反复起诉对方

  “几年来儿子告我五次,我告儿子三次。”庭上,老人唯一想不开的就是,为何其他子女给自己赡养费,但这大儿子却不给。因为几次上庭,他都了解了法庭程序,“赡养费多少我同意调解,但调解他也不给,不给还得上执行庭,我还能活几天?”

  随后,法官就刘先生究竟有无能力赡养老人,如何赡养老人以及目前老人是否有人照顾进行庭上调查,并试图组织调解。鉴于双方没有合理的调解方案,分歧较大,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不养老人,说啥也不对。”庭后,一位旁听的村民说。

(原标题:为几百元赡养费 父子庭上来回告)

(编辑: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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