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奸杀女乘客 出租车公司赔77万

2013年12月27日03:59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年仅22岁的女儿小桑在工体附近搭乘出租车后被司机残忍杀害,小桑父母以出租汽车运输合同违约为由将北京万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06万余元。昨天上午10时,朝阳法院公开宣判此案,万方公司被判赔偿桑某夫妇共计77万余元。

  2012年10月,小桑于凌晨4点在工体外搭乘出租车打算至亚运村附近,出租车司机陈云使用随车携带的电棍对小桑进行威胁,并驾车将小桑带至密云的出租屋内,最终将小桑强奸并杀害。2013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陈云死刑,陈云随后提出上诉,目前该案正在二审中。

  桑某夫妇认为,由于凶手是万方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小桑上车后即与该公司形成了出租车运输合同关系,公司应对小桑的死亡承担违约责任,遂要求公司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06万余元。

  法院认为,本案中,由于被告的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搭载了小桑,被告与小桑之间即形成了运输合同。最终,法院判决万方出租汽车公司赔偿共计77万余元。宣判当天,双方均未表示将提起上诉。

(原标题:的哥奸杀女乘客 出租车公司赔77万)

(编辑: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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