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在吉林市东市场附近的劳务市场,3名年龄在50岁左右的女子在市场找到保姆工作后离奇失踪,此案被列为部督案件。警方迅速破案,将犯罪嫌疑人张舒红及其前妻李艳秋抓获。据悉,二人以雇佣保姆为名抢劫杀害多人。
昨日的吉林市,由于刚下过小雪,天气很冷,但路上仍然是车水马龙。8时许,张舒红和李艳秋各自从监室被押出来,分别走过8道铁门,上了同一台囚车。此后的约10公里行程,成为他们的最后一段路。9时许,两人被枪决。
据管教介绍,李艳秋前一天晚上一夜未睡,哭了一会儿后,吃饭、洗澡、和同监室的人聊天,晚上还打了会儿扑克。昨日6时许,换上新衣服,吃过早饭,等待赶赴刑场。“很平静,很安静。”管教说。
张舒红前一天晚上的表现更加“乐观”,照吃照睡,昨日5时许起床后,和同监室人聊天,然后换上新鞋子,吃了早饭,开始生命倒计时。
张舒红:至今仍无悔改、愧疚之意
2013年12月25日,圣诞节,在吉林市看守所内的张舒红15时接到了一份通知书,盖着最高人民法院公章的刑事裁定书,判决他死刑立即执行。
几乎同一时间,接到同样内容通知书的还有李艳秋,张舒红法律意义上的前妻,口中的“媳妇”。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宣读裁定书的时候,还宣布了执行死刑的时间,26日9时。
抢劫作案6起,致6人死亡
张舒红,男,出生于1959年,吉林市人,身高1.60米,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右腿残疾。
即使到今天,很多人还是难以将他同杀人犯联系到一起。但是,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文件中,清晰记录了他的罪行:以雇佣保姆名义将被害人骗至家中,让被害人喝下掺有镇静催眠药物的水并昏睡之后,用尼龙绳将其勒死,然后用菜刀、斧头肢解尸体,再用塑料袋将尸块分装后扔入松花江中。
最高法刑事裁定书中认定,张舒红抢劫作案6起,致6人死亡,维持一审判决,对张舒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结果,早在张舒红意料之中。接到裁定书并被告知在18个小时之后就要被枪决时,他的表情几乎和平时一样,甚至还多了一些笑容。穿着蓝色号服的张舒红左腿膝盖轻轻掂了两下,膝盖下面的两只脚,戴着脚镣、穿着拖鞋,其中一只因残疾不能动。
不到半个小时的谈话中,张舒红笑了不下10次。
问起罪行,他低头、转脸、沉默
对判决结果,张舒红只用了“作恶多端,我应该的、应得的”11个字来描述。在问及罪行的时候,他低头,转脸,沉默。
管教陈怀增从今年7月份开始接管张舒红。此后,曾多次找张舒红谈心,也曾问过和他同一个监室的在押人员,“大家都觉得他特别敏感,从来不会讨论与他的罪行有关的话题。”
间隔反复问了多次是否后悔,他才晃了晃左胳膊:“没有后悔。”问及杀人动机,他在两次沉默后才勉强回答了一句“不为啥”。而问起他是否会对被害者家属有愧疚之心时,他说“没考虑过这个”、“没必要道歉”。
案发后曾有人说他是为了给前妻李艳秋留下财产才杀人劫财的,张舒红予以否认。至于何时开始起意杀人、何时开始动手、杀害的都是谁,张舒红说自己也记不住了。
唯一怀念的地方是看守所
张舒红多次提出最终希望,“上路前,能不能让我见见我媳妇?”并称自己“没有别的想法,没有别的要求”。
张舒红在押期间,没有亲人探望过他。有一次,张舒红曾主动找陈怀增,告诉他一个座机号码,让陈怀增帮忙联系其姐姐,希望她能寄些钱给自己。当得知该号码是空号后,他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那就是都死了”。
事实上,据李艳秋介绍,张舒红被捕前跟四姐联系较多。哥哥在加拿大,三姐和妹妹在美国,大姐在通化。
不过,张舒红在看守所从来没有提到过这些亲属。得知将被执行死刑消息后,也只说怀念母亲,想见李艳秋一面。按规定,当天他的家属可以见他一面,可是,没有家属来看望。
出乎很多人意料的是,张舒红说他最怀念也是唯一怀念的地方是———看守所,“别的地儿都不想,就是这里,真没待够。如果有来生,还希望在看守所度过。”
张舒红在押期间多次因病住院,都是看守所出的钱。考虑到他身体很不好,还没人给他交钱,看守所还给他开了病号饭。
“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十分仇恨社会的人,而是心理有问题。他十分想被尊重,可是不知道如何让人尊重他。”吉林市看守所秘书科科长褚天博这样评价张舒红。
是否张舒红真像自己所说,对昔日行为不后悔呢?当被问及是否怀念以前的生活时,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苦笑了一下说:“说这些都晚了,有啥用吗?”
李艳秋:想问他“有没有想杀我”
同张舒红不同,李艳秋在得知死刑复核维持原判之后,眼泪很快流了出来。据她的管教、吉林市看守所第六中队副中队长华洁介绍,在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维持原判宣布时,她都有这样的反应。
“她一直抱有一线希望,希望死刑复核时能改判死缓。”华洁说,李艳秋平时表现中非常积极、和善,还曾跟同监室在押人员打听,在监狱内如何表现可以减刑。
想见到儿子、父亲和妹妹
12月25日16时许,46岁的李艳秋双眼红肿,身体斜靠在椅子上,两只手紧紧握在一起。尽管在得知要于17个小时后执行死刑,李艳秋仍然坚称“没有参与杀人过程”、“不知道张舒红杀过人”。
但是,在最高院的刑事裁定书中提到,张舒红、李艳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二人共谋采用杀人手段劫取财物,并以劳务市场寻找保姆工作的妇女为抢劫对象。其中,张舒红首起犯意,抢劫杀害多名妇女并分尸、碎尸、抛弃尸块;李艳秋明知张舒红为其劫取财物杀害被害人李亮亮,仍积极参与抢劫共同犯罪,购买麻醉药品和包装尸块的塑料袋,从劳务市场诱骗多名被害妇女,清理杀人现场,销赃并获取全部赃款……对被告人李艳秋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张舒红有区别的是,李艳秋被认定为抢劫作案5起、致5人死亡。
复核结果宣布之后,李艳秋见到了二哥,平时寄钱给她花的,基本都是他。
“很遗憾,没有见到我儿子,妹妹,还有父亲。这辈子是没希望见到了。”提到家人,李艳秋又哭了起来,她说母亲身体不好,至今尚不知晓此事。
想见张舒红,问他一个问题
从1999年李艳秋到张舒红家当保姆两人相识,到2011年1月19日两人假意协议离婚以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再到2013年12月26日同日被枪决,李艳秋对张舒红的感情颇为复杂。
李艳秋曾多次说过,是张舒红将她弄成现在的样子,但是对张舒红不怨也不恨。临行刑前,她也希望能见到张舒红最后一面,不过她特别想问问他:“有没有想杀我?”
在李艳秋印象中,张舒红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就是脾气不算太好。”问及她是否觉得他偏激,她说“说不上来”。李艳秋说,即使到了彼时彼刻,她仍有些怀疑,“张舒红真的杀人了吗?”
李艳秋一直处于精神较游离状态。她说自己心里很乱,不知用什么词汇可以形容。
对于如何评价自己,她定了定神,摇了摇头,叹息一声,没有回答。
还想见管教最后一面
在心情稍微平复后,李艳秋给身边的管教们鞠了一躬,表达心中谢意。她还提出,希望在“上路”前见华洁最后一面。
从2010年8月23日李艳秋进入吉林市看守所204监室,就是由华洁负责她的监管工作。
“无论她是否十恶不赦,毕竟她在这儿待了两年多,忽然就知道再也见不到她了,那种感觉说不上来。”华洁说,“有可惜,可惜她人生之路到此为止;有可恨,恨她怎么就做过如此罪恶的事;还有一点儿难过。”华洁说,李艳秋对她的依赖感特别强。“给她一个鼓励与安慰,她就能高兴好几天。知道我怀孕了,谁要是惹我生气,她先和人家不乐意……”讲到此处,华洁抽出纸巾,擦了擦眼角。
这是华洁从业5年来,遇到的第一个女死刑犯,也是吉林市看守所近5年来唯一的女死刑犯。
25日16时30分许,李艳秋最终见到了华洁。本已经停止哭泣的她,眼泪再次涌出。含泪望着华洁看了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在华洁的开导下,她才变得有说有笑,还询问华洁何时休产假。
回到监舍前,李艳秋说:“华洁,你还挺着肚子呢,早点回家吧。”
此时,距离她最后一顿晚餐只剩不足半个小时,距离被枪决时间不足17个小时。
12月26日8时许,张舒红和李艳秋的见面要求得到了满足———两人乘坐同一辆囚车被押赴刑场……
本报记者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