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刺伤城管获刑半年出狱 称将起诉城管

2014年01月08日15:25  南方都市报
将向城管索赔,或还会以“遭受故意伤害”向法院起诉。———李鹏飞 将向城管索赔,或还会以“遭受故意伤害”向法院起诉。———李鹏飞

  南都讯 去年7月2日,摆摊遇城管查处,小贩李鹏飞用剪刀刺伤1名城管,致其轻微伤。近日,惠城区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半年。前日清晨8时,李鹏飞刑满走出惠州市看守所。尽管未在10天有效期内对所获罪名上诉,但他仍表示,2颗门牙“受轻伤”,将向城管索赔,或还会以“遭受故意伤害”向法院起诉。惠州市城管执法局表示,相关判决是“法律的进步”,城管将一如既往完善执法行为。

  2013年12月24日,在惠州市看守所内,惠城区人民法院宣判此案结果。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2日下午,惠州市城管局河南岸执法队联合相关部门,对惠城区河南岸马庄达成新居、启明苑后门的周边市容市貌整治。当天16时45分许,在启明苑后门街道,李鹏飞在该路段摆卖水果,见到城管后李两次意欲离开但都被执法队员拦下。李鹏飞此后从三轮车跳下,右手持剪刀扎伤执法队员孙道峰,导致孙背部、肩部、腰部等处受伤,经鉴定属轻微伤。李鹏飞也受伤,其受伤属于轻伤。

  昨日,李鹏飞告诉南都记者,自己有权逃跑,城管不需追赶。自己拿剪刀在手上是因为平时要卖荔枝,是修剪荔枝扎捆外形需要。自己之所以划伤城管3刀,是因为第一刀之前已经遭至少2名城管用拳头殴打,是情急之下用剪刀自卫。此举引来后续殴打至2颗门牙断裂,第2刀和3刀也属自卫。

  两次开庭李鹏飞均被戴上手铐,这引来辩护律师隋牧青抗议。判决书对此回应,李鹏飞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为确保审判程序正常进行,合议庭不予同意解铐。判决书介绍,李鹏飞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判处李鹏飞应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道峰经济损失13540元。昨日,南都记者获悉,距离上诉期已经超过法定的10天时间,李鹏飞并未起诉。李鹏飞家人称,不起诉是为了先获得自由。

  李鹏飞:轻伤的为何要向轻微伤的赔钱

  1月6日上午7时许,李鹏飞的母亲余小红尚在睡眠中被吵醒。她接到了儿子从惠州市看守所打来的电话。这个电话让她颇为意外。这一天是李鹏飞的出狱释放时间,但李鹏飞家人根据自己打听,一般犯人释放是早上9点多。

  李鹏飞的父亲李茂安等3人立即赶往惠州市看守所,赶到时已经是8点。眼前的李鹏飞与此前的儿子已经瘦了太多。对比李鹏飞被关押前的照片,现在的他两颊消瘦得让自己都不敢相信。

  李鹏飞露出自己左手手腕3道印记介绍,自己曾一度准备在看守所自尽,但被其他人劝住。在昨日的午餐说这话时,他在一旁的妻子满眼揪心。“你给我吃菜,吃菜。”

  昨日和前日,李鹏飞在麦地南一路租住的一套50多平米房间内,探访的亲友络绎不绝。需要不断重复说给亲友,但李鹏飞并未失去耐心。李鹏飞称,尽管目前没有起诉,但法院都认定,自己受伤程度为轻伤,对方孙道峰却是轻微伤。“轻伤的人为何要向轻微伤的赔钱?”他将就自己受轻伤一事,继续向城管部门申诉或向法院起诉。目前,自己并无能力赔付法院判决的1.3万多元。

  李鹏飞介绍,自己之所以遭到城管强行拦阻,绝对事出有因。他称,此前在惠城区冷水坑一个“村子”及三栋的惠州卫校附近。一次是自己遭河南岸城管执法队劝离,一次是其他人被城管执法队逆行追赶。这两次他都拿出手机拍摄视频记录。其中一次,有河南岸执法队“领导”对他声称“见一次,搞一次”。

  26岁的李鹏飞曾在河源紫金老家念书到初二后辍学。此后他在惠东黄埠及惠州多处务工,2年前开始帮助父母摆摊卖水果。李鹏飞称,自己就是一个普通的愿意维权的青年。“我加了很多Q群,都是抗议联盟啥的。我非常关注钓鱼岛”。

  城管:最终判决是法律的进步

  昨日,惠州市城管执法局汤姓副局长向南都记者介绍,李鹏飞一案的生效判决,明确了该案件基本事实是城管执法队员依法依规执行公务过程中人身伤害,最终的判决“是法律的进步”。惠州城管执法队员在执行公务中遭暴力抗法的,绝非李鹏飞一例。但很多案子都是调解、协商解决,李鹏飞最终被法院判决犯妨害公务罪,确实并不多见。

  汤副局长说,李鹏飞案肯定将影响惠州市城管执法队员以后的办案。“以后办案会继续像以前一样调查取证保证连续完整”。据介绍,2013年,惠州市城管局给每个执法小组都配备了可挂在胸前的摄像机器,每辆执法车都载有行车记录仪。

  对李鹏飞表示将对受轻伤继续申诉。汤副局长说,这是李鹏飞的权利,惠州市城管局不做更多评论。

  河南岸城管执法队也受河南岸街道办领导。昨日,河南岸街道办党政办吕姓主任致电南都记者介绍,李鹏飞案曾一度打击了河南岸执法队队员的“士气”,目前该街道已经收到李鹏飞说要继续维权的消息。

  焦点

  城管队长承认提交视频不完整

  李鹏飞案在庭审期间在惠的多个网络平台引来网友持续关注。不断有网友发布庭审每个阶段进展。其间,李鹏飞辩护律师隋牧青的相关辩护词质疑,法庭播放的警方提供视频遭到明显剪辑。昨日,河南岸城管执法队队长靳民承认剪掉了一小段。

  隋牧青在法庭上提出的多个疑点。他称,控辩双方分歧主要在于李鹏飞刺伤城管孙道峰之前,城管有否对李鹏飞有殴打行为。而根据控方提供的治安视频(明显经过剪辑)和辩方提供的治安视频,仔细分辨,仍可以看出李鹏飞并未说谎,城管抢夺李鹏飞物品时伴有对李鹏飞脚踢的动作,而后李鹏飞才使用水果刀刺伤城管孙道峰。

  隋牧青在法庭上还称,城管提交的视频可证其扣押物品没有出示证件等程序,李鹏飞刺伤城管队员孙道峰的行为并未妨害公务,系正当防卫。城管的所谓执法行为从程序到实体全部明显违法,李鹏飞系对正在进行的抢劫自己合法财产的不法行为进行制止、反击。其行为完全合法、合理,不但无罪,且无任何过错。

  昨日,惠州市城管局汤副局长对上述法庭上的质疑表示,上述质疑法院已有判决。

  但河南岸城管执法队队长靳民向南都记者承认了城管提交的视频是有不完整。他称,城管队员孙道峰被捅伤后,很激动地想过去报复性动作,但被其他执法队员制止。这一小段确实因为“不好”确实剪掉了。

  靳民同时也提出自己质疑,事发第一天晚上,李鹏飞家属曾上门找城管队员私了但遭拒绝。第一天李鹏飞住在华康骨伤医院,但李鹏飞当天在医院就不见了,后来第3天才出现牙齿折断等图片、李鹏飞家属找媒体等。有全国的城管类新闻背景,城管原本不想事情搞大的。

  对此说法,李鹏飞父亲表示,确实有要求私了,牙齿断掉不可能是炮制,“事实摆在面前”。

  [回放] 商贩刺伤城管

  “小贩李鹏飞”案是惠州2013年城管小贩争议案中的典型案件。2013年7月2日下午,惠州惠城区河南岸上马庄启明苑门前,河南岸城管执法队对当地流动商贩进行检查时,小商贩李鹏飞欲驾车离开。城管队员阻止,双方发成肢体冲突。小贩李鹏飞被城管打伤,2颗门牙脱落。而惠州市城管执法局河南岸执法队队员孙道峰,也被李鹏飞用剪荔枝的剪刀划伤3刀,此后入住医院。

  采写:南都记者 祝勇

(刺伤城管小贩李鹏飞出狱)

(编辑:SN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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