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死在洗衣机中伯母是凶手 孩子成矛盾牺牲品

2014年01月09日11:36  法制与新闻

  焦点

  男婴“离奇失踪”伯母竟是凶手

  ——松江杀婴事件折射化解进城务工者家庭矛盾问题亟需关注

  本刊记者_刘建

  2013年11月24日,安徽来沪打工一户家庭一名四个月大的男婴突然不见了踪影。几天后,男婴的尸体居然出现在了自家一台长期不用的洗衣机内。警方经过侦查,锁定嫌疑人为男婴的大伯母,其作案动机是因为家庭纠纷导致心理失衡。而类似的案件近年来在国内已经发生了多起。

  近年来,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然而作为城市的特殊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其工作生活状况、婚姻家庭问题很少受到当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发生家庭纠纷后,隔阂长期得不到有效的缓解,最终把矛头指向了年幼的孩子,使孩子成为不良情绪发泄的对象。专家呼吁,必须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及其家庭纠纷的介入和疏导机制。除了传统家庭价值观教育外,更需要社区给予实质的支撑,比如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尽早发现并对一些“高危”家庭进行干预,确保孩子的安全。

  “失踪”男婴被发现死在洗衣机中

  2013年11月下旬,上海已是寒风瑟瑟。松江区泗泾镇一幢住宅楼前,不时有居民路过,他们大都会驻足观望,脸上流露出惋惜和痛心。11月24日,一名四个月大的男婴在这里“离奇失踪”,而整个过程只有“一转眼的工夫”。

  除了报警,该户人家在网上发布了寻人启事,以为是人贩子趁家长不注意抱走了婴儿。婴儿的父亲说,事发时家里有4个大人,婴儿就在大家眼皮子底下没了。失踪婴儿的家门紧挨着松江国际食品城大市场,周围有数百个监控摄像头,家人盼望有监控拍到孩子踪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婴儿的父亲数度哽咽。

  据马家人回忆,24日上午9点,一家人在张罗早餐铺,那是一天中最忙的时刻。婴儿的妈妈和奶奶在屋内做韭菜盒子,婴儿的婶婶在前门口炸油条。往常,每天早上8点,奶奶会把孙子从租住处抱到早餐铺操作间,这样有个照应。当天9点30分,由于操作间有些风,奶奶把婴儿车从操作间推到了客厅,婴儿车面向墙角,背对家人。事后奶奶想起来,婴儿车把手上搭了件黑色外套,遮挡了她的视线。

  据了解,马家人在食品城住宅区11号楼租了101室,月租1500元,房间原本是一室一厅格局,如今卧室被用作操作间,客厅里摆上桌椅供客人吃早餐。101室前后有两个门,卖早餐时两个门都敞开着,方便客人进出。平时,马家兄弟在外打工,剩下的成年人在家卖早点。

  婴儿的奶奶说,当时店里挤满了吃早餐的顾客,孩子还在睡觉,她走到孩子跟前,确定孩子没有被打扰,又回到操作间。“一下来了好多客人,忙了半天我才去看宝宝,发现婴儿车里没有人,开始还以为哪个邻居抱去玩了,问了一圈,都说没看到,我就慌了。”当时她就哭得瘫倒在地上,说孙子平常都是她照顾,她疏忽了,让孩子从眼皮子底下被人抱走。

  马家人立即报警,24日10点30分左右,民警很快赶到现场,马家人告诉民警说:“失踪时,宝宝穿着白底蓝格的棉袄,枣红色棉裤。当时下雨,宝宝睡觉的时候戴着棉帽,孩子被抱走的时候,帽子被拿下来,放在了婴儿车里。”

  27日,真相终于水落石出。警方通过调查后发现,失踪婴儿的伯母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审讯,雷某交代了犯罪事实。原来,因为家庭纠纷,雷某心理失衡,于24日早上9时许,将还是婴儿的侄子杀害并藏匿在洗衣机中。

  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导致了雷某心理失衡,直至要对只有4个月大的婴儿动手?发生这起惨剧的家庭为安徽籍来沪务工的马姓人家,全家除老两口外,两个儿子已分别结婚,大儿子育有一女,遇害的男性婴儿是小儿子的媳妇今年7月生的。一家八口就租住在事发地的两套相邻的房子里。

  据周围邻居介绍,他们听说马家两个儿子结婚时,老人给雷某和大儿子的婚礼礼金比二儿子马岩涛结婚时给的礼金少很多。雷某和马家大儿子结婚时,老人给了4万元礼金;而二儿子结婚时,老人拿出了10万元。对此,雷某一直耿耿于怀。此外,雷某生下女孩,二儿子则让老人抱上了孙子,老两口对孙子疼爱有加,更加剧了家庭的矛盾。

  孩子为何总是成为家庭矛盾牺牲品

  家庭纠纷中,孩童成为被攻击的对象,类似的案件近年来在国内已经发生了多起。

  2010年4月,湖南省永兴县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李银威被继母从8楼推下,当场摔死,据了解,继母之所以谋杀丈夫前妻的儿子,与家庭纠纷有关。

  2011年7月3日,家住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的一对80后夫妇发生争吵,丈夫将自己10个月大的儿子从楼上抛下,孩子当场身亡。而事发前,夫妻俩曾发生激烈争吵。警方在事后赶到现场将当事人带回协查。而孩子的父亲朱某企图割腕自杀,后被送医。据邻居称,这对夫妻经常吵架,丈夫朱某平时话比较少。

  2013年9月初,震惊全国的山西汾西“8·24”伤害儿童案告破,经专案组深入调查走访,现场勘查,并经DNA检验,在犯罪嫌疑人张会英的衣服上,多处检验出受害男童的血迹。受害男童的伯母张会英被确定为该案犯罪嫌疑人,究其犯罪原因同样是家庭矛盾冲突所引起。

  2013年9月,浙江嘉兴海宁30岁男子高某对自己一双亲生儿女下毒手,造成2岁儿子死亡。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因家庭矛盾长期积怨,家庭关系不融洽。9日晚,高某与家人因琐事又发生争执,遂产生与孩子一起离世轻生的念头。据高某交代,10日清晨,他趁妻子离开后,在家中采用扼颈手段将两名孩子掐晕,事后写下一封遗书。“他们两夫妻吵架是常有的事,附近的人都知道的。”记者采访高某的邻居处了解到,事发时,高某刚刚与父母大吵了一架,“估计就是因为这样才找小孩子出气”。

  河北曲阳8岁男童小峰(化名),自幼跟随父亲长大,长期遭受父亲的家暴。2013年11月9日凌晨,父亲竟然用菜刀割伤了小峰的颈部。据小峰的婶婶黄秋英介绍,在小峰5个月大时,其母离家出走,至今没有音信,小峰跟父亲杨某一起生活。可是,杨某平时爱喝酒,喝醉了经常骂人,近两年更发展为对小峰拳打脚踢。

  上述因家庭纠纷导致儿童伤亡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和广泛讨论。除了震惊、气愤,除了替孩子感到悲痛之外,更应引起人们的反思,最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这些事件中的凶手都是“自家人”。为什么在家庭纠纷当中,孩童为何总成被攻击的目标?记者在上海多个社区随机采访了数位市民和有关专家,了解他们的想法。

  家住上海浦东三林镇的家长李群说,孩子是最需要保护的家庭成员,动辄把孩子变成家庭矛盾的牺牲品,只能说明成年人的软弱和扭曲,既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蛮横狠毒。

  家住黄浦区小东门街道的王先生说:“有些人心理层面的郁闷,在环境的刺激下疯狂发作,搞不了大人就拿无辜的孩子出气,真是作孽啊!”

  复旦大学心理系副主任吴国宏认为,从近两年发生的数起因家庭纠纷伤害孩子的事件看,加害方的仇恨极少针对孩子,而是将其视作“炸弹”,通过伤害对方最珍视、寄予最多希望的人,来达到泄愤或报复的目的。“成年人的问题需要成年人自己解决,而不是将孩子作为发泄工具和出气筒。”吴国宏认为,发生如此家庭悲剧既有个别家庭成员性格、心理的原因,家庭环境的影响,也有社会问题的积累和作用,人们自我修复、自我调适的能力没有跟上时代要求。全社会应共同探索可行途径,为一些社会负面情绪增加“出口”。

  “从心理学上说,人们在情绪激动、发泄郁闷和压力时会砸掉自己或他人最贵重的东西。”社会学家、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认为,事件中,成人都把矛头指向了孩子,因为孩子就是自己或他人的最爱。

  进城务工者家庭问题亟需关注

  记者从研究者和社区工作者处了解到,一些由年轻进城务工父母组建的家庭,往往更容易出现家庭冲突或纠纷,又因为时常忽视对孩子的监护,增加了儿童遭受意外伤害的可能。

  上海市静安区培德居委会负责人张瑛说,一些来沪务工者迫于生计,挣钱养家非常辛苦,对子女疏于照顾。“不少孩子处于‘散养’状态,一些沿街店面又常是敞开营业,都给孩子安全造成很大隐患。此外,客观上说,有些年轻父母缺乏对家庭成员相处之道的掌握,解决矛盾的能力也不足。个别家长甚至还存在把孩子视作‘私有财产’或‘附属品’的思想。”

  上海市妇联宣教部有关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上海现代化大城市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然而作为城市的特殊群体,外来务工人员无本地户口,人群结构复杂,具有流动性大、稳定性不强等特点,其工作生活状况、婚姻家庭问题很少受到当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与此同时,由于外来务工人员自身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家庭暴力发生的几率相对较高,而在家庭暴力发生之后,受害人基于“家丑不可外扬”、“出门在外毕竟有个依靠”、“本地政府不管外乡人的事”等想法,不愿或不敢向相关组织求助,甚至完全不知该向哪里求助,最终给外来务工人员的婚姻家庭带来巨大的威胁和伤害。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章友德等专家呼吁,必须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健康及其家庭纠纷的介入和疏导机制。“孩子也是有独立人格的人,是平等而珍贵的生命。”避免让孩子成为家庭矛盾的牺牲品,除了传统家庭价值观教育外,更需要社区给予实质的支撑,比如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尽早发现并对一些“高危”家庭进行干预,确保孩子的安全。

  妇女问题专家建议,当前,应继续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定期在外来务工人员密集的地区开展各种面向外来工及其家庭的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重点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程度和防治力度。首先,建立一支深入外来务工人员群体的“反暴”工作队伍,提供“反暴”援助;在各级维权站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点、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点、司法援助协调点等,在外来工较为密集的街道、村(居)还要专门设立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暴力求助援助机构和家庭纠纷调解站,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及时将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其次,加大对外来工家庭暴力案件的关注程度和执法惩治力度,抓好案件的事后跟踪、回访工作。

  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富敏荣认为,要从根本上减少家庭纠纷中孩童总被成为攻击对象情况的发生,更好地保障孩童的权益,免受伤害,一方面需要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强化外部干预化解机制,增强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同时,需要妇联、村委会、居委会等矛盾调解机构的服务进家庭,使得家庭矛盾纠纷有可以疏导减压的渠道。另一方面,需要家庭成员之间,能够在遇到问题时,开诚布公,及时化解争执纠纷,主动沟通协商,避免因矛盾累积而导致冲突升级。在问题发生时,家庭成员特别是父母等,要做好孩童的监护工作,不给其他家庭成员伤害孩童的机会。同时,更需家长道德素质水平和心理素质水平的提高。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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