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酒驾被查后偷换血样 帮凶受审称纯属好心

2014年02月12日03:00  现代金报

  一起醉驾案,却因当事人系公职人员,且在被查处后,其家属买通当班协警,偷换了即将送检的血液而备受关注。昨日上午,温州这起“醉驾换血案”的帮凶——案发当日登记保管涉案血样的协警潘某,被控徇私枉法罪,站在了被告席上,面临法律的审判。 

  通讯员 鹿轩 记者 蓝莹    

  值班当天,他负责血样保存

  被告人潘某,男,34岁。看着白净斯文的潘某,2006年开始被保安公司派遣到温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担任协警,负责接处警。整个庭审过程中,潘某始终低着头,后悔不已。

  2013年6月5日,他像往常一样在交警大队值班。当晚11时50分许,一名陈姓男子途经锦绣路锦瓯桥处一卡点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检测,陈某的酒精含量为106.5㎎/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之后,交警对陈某提取血样。潘某作为当晚值班协警,登记其血样后,将该血样保存在交警一大队备勤室冰箱内,准备于次日进行血液鉴定。

  6月6日凌晨,民警为履行通知家属的义务,用值班电话通知陈某的妻子,陈某因酒驾被交警查获的事实,其晚上不能回家。

  当事人母亲主动提出“换血”

  陈某的母亲王某(另案处理)得知其因醉驾被扣,四处托关系无果后,便试着回拨了那个值班电话。

  “她打了好几个电话过来,不断求我帮忙,说他儿子刚考上副科,如果醉驾被判刑前途都毁了。”潘某说,王某几次三番央求,已为人父的他深知父母期盼子女出人头地的那颗心。

  “她提议说,自己会先去喝几瓶酒,然后用自己的血来换儿子的血。刚开始,我并没有同意,但是实在是因为出于同情。”他说道。平日里他就是一个热心肠,经不住王某电话里的苦苦哀求,他动了恻隐之心。

  6日凌晨4时许,陈某母亲王某带着自己的血样出现在交警大队门口,将其血液交给潘某,潘某将其带回大队值班室。6日上午7时许,趁其他值班民警还在熟睡中,借着早上洗脸拿茶杯的机会,潘某将放在大队备勤室的陈某血液偷出,在卫生间将陈某的血液与其母王某血液混合后放回备勤室冰箱内。

  事件败露后,他到交警队自首

  6日下午4时许,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对陈某涉嫌酒后驾驶提取的血液进行检验、鉴定,结果是陈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20.7㎎/100ml,属于酒后驾驶。因为该含量与之前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数值相差悬殊,公安机关遂启动内部调查机制。后经检测,该血样为多人混合形成,系陈某与其母亲王某的血液混合形成。至此,“换血”事件败露。

  “那天下午5点左右,交警一大队的主任给我打电话,问当天是不是我值班,我知道可能被发现了。”潘某接完电话后,便主动到温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接受调查。

  他说换血纯属“义务”帮忙

  公诉机关认为,潘某调换陈某血液,致使陈某危险驾驶一案的关键证据欠缺,定案存疑,后经过多方侦查补证,认定陈某涉嫌危险驾驶。去年7月26日,陈某被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半并处罚人民币2500元。

  潘某说,他帮助“换血”不为“求财”,也不为其他目的,纯粹是因为好心。

  公诉机关认为潘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诉,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以徇私枉法罪追诉,并给出有期徒刑一年至两年的量刑建议。

  鹿城法院将择期对此案作出宣判。

(原标题:温州“醉驾换血案”帮凶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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