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妻有外遇 假装陌生人强奸老婆

2014年02月21日14:56  法律与生活

  装陌生人强奸老婆闹剧

  2013年12月18日,在福建省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某工厂打工的颜娜(化名)在家休息时,被一个头戴硅胶面具、手持刀具的男子强奸,并被抢走35元现金。两天后,民警抓获犯罪嫌疑人。颜娜怎么也想不到,犯罪嫌疑人竟是她的丈夫。

  34岁的颜娜和33岁的丈夫康少(化名)同在台商投资区的一家工厂里打工,住在厂区宿舍。12月18日,颜娜在宿舍休假。当天一大早,一个陌生男子闯进宿舍,挥着水果刀翻箱倒柜,抢走35元钱。之后,他又拿起棉裤反捆住颜娜,并用一条秋裤蒙住她的眼睛,随即将她强奸。

  颜娜担心被强奸一事被她丈夫知道,报警时只说自己遭到抢劫。当天下午,她丈夫和工友听说她未向警察反映被强奸一事,便陪她到秀涂边防派出所再次报警。

  民警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取证和调看监控录像,确定嫌犯就是康少。20日上午,民警赶赴康少所在的工厂,将他抓捕归案。面对证据,康少交代了犯罪事实。2013年七八月份,他无意中瞥见颜娜和男网友在QQ上的聊天记录,其暧昧的话语让他很不舒服。加上平时他一回到家,颜娜总是将手机关机,似乎害怕让他看见什么短信或聊天内容。他怀疑颜娜有外遇,决定报复一下她,便上演了“装陌生人强奸老婆”的闹剧。

  得知强奸者是自己的丈夫时,颜娜想原谅他,不打算追究其法律责任。即便如此,康少还是要面临法律的制裁,被刑拘。该案提呈至检察院后,检方认为这起案件的性质违法,属婚内强奸范畴。但因为康少夫妻的婚姻关系比较稳定,妻子也没有要求处理康少,因此,不能认定为康少犯有强奸罪。在是否犯抢劫罪上,检方认为康少所抢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也就不存在抢劫一说。目前,警方已作销案处理,康少也被无罪释放。

  泉中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表示,虽然这种结果是好的,但不能说明康少的行为是对的。如果夫妻关系不好,如果这种行为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即便是在婚内,也是要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的。所以,夫妻间的玩笑同样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否则,将导致无法挽回的结局。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4年2月下半月期

(编辑: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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