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推行每月缴费制 逼子女常看望父母

2014年03月04日04:40  扬子晚报

  儿女不想尽赡养义务,把老人扔在养老院,这样的做法行不通!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将对老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评估,以避免少数人“甩老”。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在围绕保障老年人和孤儿权益方面的三个创新做法,在国家民政部《2013年全国民政系统网络舆情分析报告》中,入选地方10项民政工作创新经典案例。扬子晚报记者 董婉愉

  做法一

  老人入住公办养老院 先评估儿女孝不孝

  老人如需要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必须经过三道资格评审关,如自身的生活自理能力、认知能力、情感行为、重大疾病等评估,进而最后才签订入住协议。据介绍,有少数不想尽赡养义务的儿女,觉得老人麻烦累赘,送去养老院可以甩掉包袱。为避免出现这样的“甩老族”,民政部门及协会聘请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门评估。记者了解到,评估中最吸引眼球的选项就是考察老人在儿女家居住房屋的面积、老人所住房间的朝向等,以此作为对儿女尊老孝道行为的评估。此外还包括老人及儿女的收入,老人平时生活费多少、使用去向等。这样的评估一方面保障了老人的权益,一方面也缓解了日渐紧张的公办养老机构的床位。

  民政部点评:让最需要的老人入住,是公办养老院的社会职责。

  做法二

  推行每月缴费 促使子女常看望父母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对于少数不常回家看望父母老人的儿女,目前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但在养老机构里可以尝试进行。”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负责人介绍,去年起南京真美好养老院等一些民办养老机构,开始推行由监护人每月来机构为其父母缴纳费用的做法。“我们在管理上服务上的流程增加了些,但却促使子女真的常回家看看了。”真美好养老院负责人李思美说,在催促儿女缴费的过程中,院方和老人的子女都感到不方便,但在频繁缴费的过程中,儿女与父母的接触多了,也有机会坐下来聊聊,院里感觉收效很不错。同时,儿女对养老机构的认识也拓展了,往年经常出现的老人及家属动辄把养老院告上法院的做法明显减少,众人对社会养老的认识更能统一。

  民政部点评:看似简单的草根办法给自己增加了麻烦,却饱含浓浓的人情味。

  做法三

  普通市民收养孤儿 由第三方机构评估

  市民想领养孤儿,以前需经过层层审核,而如今不难实现了。去年起,南京等江苏13市建立了收养家庭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或福利机构,对欲收养的家庭从收养动机、家庭情况、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方面评估。具体如,收养申请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不超50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申请人离异次数不应超过2次……

  记者从南京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一个普通家庭满足这些评估条件并不难,提出申请后经过第三方机构评估通过,手续将由民政部门办妥。据了解,该院近年被各类福利机构及各地家庭收养的孤儿已达6666人。

  民政部点评:提高收养门槛,严格把关源头,以制度和程序保障对孤儿的责任和关爱。

(原标题:养老院推行每月缴费 “逼”子女常看望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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