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一男子林某甲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海口一女子确立恋人关系,并诈骗该女子3.22万元。经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林某甲近日被秀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2000元。
据了解,2013年1月,林某甲和云某某认识,二人交往期间,林某甲隐瞒已婚事实,使用“林钲富”姓名与云某某相处并发展成恋人关系。2013年2月,林某甲假冒其父亲的名义,打电话谎称自己发生车祸住院,急需用钱治病,骗云某某到银行将20000元汇入其提供的另一女友高某某的账户。此后,林某甲又以转院到广州、上海治疗为由,骗云某某多次向其汇款共计12200元。期间,云某某多次要求到医院探望均被林某甲拒绝,后经查询发现林某甲未曾发生车祸住院治疗,发觉被骗后,云某某打电话向林某甲追讨被骗款,林某甲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退还,所骗取的32200元被其全部挥霍。
(原标题:琼海已婚男隐瞒婚史骗女友3万 获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