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6日电 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朝阳检察”消息,2014年4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称,李代沫认罪态度良好,表示将积极改正错误。
(原标题:李代沫被依法批捕 认罪态度好称将积极改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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